关于吕梁市主城区N-08至N-11局部地块及周边道路控规调整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增加工作透明度,便于公众知晓,接受公众监督,现将N-08至N-11局部地块控规调整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本次调规地块位于N管理单元之内,调整范围为:王家塔路以西、王家塔北路以东、晋绥路以南、架盘沟路以北的N-08、N-09、N-10、N-11内所涉及的13个地块及城市支路;同时对N-08、N-09、N-10、N-11地块在遵循原控规用地编号规则的基础上,重新进行编号。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地块调整、道路调整等方面。
(1)地块调整:根据城市建设需要,结合项目拟实施方案和地块现状建设情况,本次调整对所涉及的13个地块,调整用地边界、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及相关控制指标等。
在N-08地块内,对N-08-01(G1)和N-08-03(B41)地块保留,其余地块全部调整为公园绿地(G1)。
在N-09、N-10 地块内,对N-09地块全部调整为公园绿地(G1),结合地块实际情况,保留N-10-02(W1)地块西北角部分,其余调整为G1公园绿地。同时将N-09、N-10 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
在N-11地块内,对N-11-02(W1)地块重新划分,西北角调整为消防设施用地(U31)。
(2)道路调整:本次调整取消晋绥路南侧的贺家塔路,将N-09和N-10合并为一个地块。
调整后的公园绿地用于三川河王家塔至王家会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写成文字材料送至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发电子邮箱至ghjghbz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 宇 联系电话:13293580672
高 微 18636405435
附件一:N-03,N-04,N-08,N-09调整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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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