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能源局 更新时间:2019-10-28 15:18:00
吕能源煤技发〔2019〕387号
吕梁市能源局
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
开展规范业务活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的通知》的通知
吕梁市煤炭工业协会:
现将市民政局转发的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开展规范业务活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民发〔2019〕82号)转发给你协会,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为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能源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全面协调推进专项行动。你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自查重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相关工作。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日常工作、收支管理和民主程序,确保协会依法合规稳定运行。
特此通知
吕梁市能源局
2019年10月21日
抄送:相关科室。
吕梁市能源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