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能源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吕梁市能源局 更新时间:2020-02-06 09:27:00

   关于做好全市能源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局;中阳、石楼、方山、交口发改局;山西焦煤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离柳焦煤集团、国电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 

  根据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结合当前疫情多发的严峻形势及我市能源企业实际,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局、集团公司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上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坚强有力、措施上精准管用,发挥好职能作用和力量优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 

  二、各县(市、区)局、集团公司要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督促能源企业加强企业内部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三、全市所有停产停建放假的能源企业(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企业)正月十六以前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不得召回休假工作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如有新规定以具体通知为准;同时,要加强对留守人员的防疫管理工作。 

  四、未放假正常生产建设的能源企业要加强对在岗工作人员的管控,减少人员出入并做好防范及登记工作。 

  五、全市所有能源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及相关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听从指挥、信息互通、互相协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本企业疫情相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要主动宣传引导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外出,科学宣传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工作人员日常勤洗手,外出必须戴口罩;要为留守工作人员提供健康防护措施,工作场所配齐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 

  七、各县(市、区)局、集团公司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到所属能源企业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吕梁市能源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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