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全力推动全市能源企业 防疫及保供工作

来源:国家能源局 更新时间:2020-02-20 18:02:00

   市能源局全力推动全市能源企业

  防疫及保供工作 

  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市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能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能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周密研究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干部积极投身于局机关各项疫情防控,先后召开三次专题会议对本单位疫情防控进行部署。 

  (二)明确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电力生产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I级响应”期间全市油气、电力、新能源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企业做好预案,落实情况防控疫情物资储备情况、人员防护及报告情况。制定了《市能源局疫情防控工作细则》,明确任务与分工,切实做好日常登记、测温、摸排、消毒等防控工作。 

  二、扎实做好机关节后上班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宣传,认真落实。下发《关于做好节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人员做好防疫工作,落实防控要求。对外省返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各科室(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了解掌握每名干部工作落实、建康防护、遵守纪律等情况。编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二)物资储备,做好保障。第一时间配备测温枪,消毒液机关办公区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护用品,并及时分配各科室办公所需防控物(84消毒液、酒精、防护口罩等)。 

  (三)严防严控,不落死角。一是门卫出入登记、体温测,每日消杀、消毒隔离、宣传引导群防群控措施等。二是严格管控,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三是开展疫情日常排查。每日对机关人员及家属院进行排查,报送情况。 

  三、开展能源行业疫情防控督导,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一)强化能源行业防控工作督导。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I级响应”期间全市油气、电力、新能源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方案完善,落实到位。按照方案及会议部署,市能源局分三组,深入富地柳林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吕梁三和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就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对柳林等县承担供热的正常生产电力企业、已复工复产的煤矿企业开展了现场疫情防控督导,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措施及外地返企人员的隔离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场检查了职工食堂、澡堂及宿舍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督导组向有关企业传达了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要求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竖立责任意识、防控意识和作战意识,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 

  (二)突出煤矿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督查。制定《关于开展全市煤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督导方案,重点对煤炭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进行督导检查。市能源局分两个督查检查组,结合煤炭行业实际从资料到现场两方面提出了12个检查重点,进一步明确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别对所属正常生产煤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三)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市能源局按照市委会议要求对能源行业煤矿复工复产、油气供应、电力输送、煤电生产情况进行检测,了解帮助解决企业生产困难,并以日报形式向市政府领导报送。 

  四、下一步打算 

  (一)紧盯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确保机关各项正常业务工作运转有序,听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防控工作。切实抓好本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和其他各项工作。 

  (二)继续加强生产能源企业的督导检查不松懈。进一步要求能源企业严格实施好各类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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