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保验收拟批准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17-10-12 00:00:00

 

1.项目名称: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120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2.建设地点:吕梁市离石区红眼乡冯家墕村东北约1Km处,行政区划属离石区红眼川乡。

3.建设单位: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5.项目概况:山西吕梁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位于吕梁市离石区红眼乡冯家墕村东北约1km处,行政区划属离石区红眼川乡,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12年7月27日为该矿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1617)。井田面积13.1501km2,批准开采煤层4-10#,核定矿井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开采煤层6#、10#煤层,矿井设计服务年限29.2a。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环境要素

污染环节

环评时防治措施

实际建设防治措施

1

环境空气

储煤设施

3个φ18m,高47m的圆筒仓,每个仓容量约7500t,总容量为22500t,筒仓顶部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和瓦斯监测监控探头。

3个φ18m,高47m的圆筒仓,每个仓容量约7500t,总容量为22500t,筒仓顶部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和瓦斯监测监控探头。

锅炉

热风炉、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全部配套湿式脱硫除尘器

用于夏季洗衣和浴室的燃煤锅炉已更换为1套LSQ850JX/D型节能电锅炉,冬季采暖、洗浴、井筒防冻由电厂供热

原煤筛分粉尘

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1套,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1套,排气筒高度15m

原煤输送转运

皮带输送机及皮带走廊为封闭式;及时洒水灭尘;减小原煤、矸石入堆场的落差高度

皮带输送机及皮带走廊为封闭式;减小原煤、矸石入堆场的落差高度

运输扬尘

设专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外运采用箱式货车运输;离开工业场地时,汽车轮胎经过清洗后方可上路

运煤采用封闭式车辆,运煤、运矸道路洒水抑尘,清扫保洁;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修整,定期洒水清扫;运输道路两侧绿化;减速行驶

2

污水治理

矿井水

在工业场地建一座井下水处理站,配备2台YG-1-80净水器,处理能力均为80m3/h,两台同时运行。井下水处理站采用中和、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全部贮存在清水池中,部分综合利用,剩余达标排放

处井下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60m3/h,处理工艺为“沉砂、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经处理达标后,矿井水作为井下用水、地面生产,剩余部分排入土河沟

生活污水

工业场地建一座WSZ-AO-15型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m3/h。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过滤+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m3/h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酸化、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土河沟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500m3

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500m3

3

 

固体

废物

矸石、锅炉炉渣

井下矸石与人工拣矸分别送往矸石沟合理处置。矸石沟修筑挡水坝、拦渣坝、排水涵洞和排水渠,矸石进行分段逐层堆放、压实。

矸石沟修筑土质拦矸坝和排水涵管、排水沟。目前矸石、炉渣均能够综合利用

井下水处理站污泥

未说明

运往电厂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

噪声

控制

机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

通风机、水泵、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交通噪声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房屋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柔性接头、消声器、橡胶垫、防声屏障、绿化带等措施

通风机、水泵、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交通噪声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房屋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柔性接头、消声器、橡胶垫、防声屏障、绿化带等措施

5

生态

治理

绿化

矿井工业场地绿化占地总面积为13600m2,绿化系数为20%。风井场地绿化面积1000m2,绿化系数为20%。

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绿化系数20%

地表沉陷影响区

井田内的村庄、矿界、大巷、工业场地、井筒等主要建(构)筑物留设保安煤柱;井田范围内的冯家墕、乔家庄、新崖上、霍家坡和唐则墕村进行搬迁;加强对采空区地表塌陷的检查和观测,对地表沉陷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

霍家坡和唐则墕未进行搬迁,不再开采其下压煤层;派有专人巡视地表塌陷及裂缝,若有发生,及时治理

生态恢复

废弃工业场地设施拆除、场地平整并进行林业复垦;对原有矸石沟进行覆土,绿化,达到合理处置要求

对废弃工业场地进行了平整恢复

6

环境监测

设环保科,并配备相应的日常监测仪器

设环保科,并配备相应的日常监测仪器

 

7.公众参与情况

1)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均有一定了解,其中有64%的公众选择了解,24%的公众比较了解,12%的公众选择不了解。

2)在针对本工程施工期带来的环境影响调查中,26%的公众认为是生态影响,10%的公众认为是水环境影响,50%的公众认为是大气环境影响,8%的公众认为是噪声环境影响,6%的公众认为是固废影响

3)关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的判定上,60%的公众认为无影响,26%的公众认为影响小,14%的公众表示对此不了解,没有公众选择影响大或非常大。

4)86%的公众认为本工程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对其生活无影响14%的公众表示对此不了解,没有人认为影响非常大。

5)90%的公众认为本项目开采对人畜饮水无影响,10%的公众表示对此不了解,没有人认为影响大或非常大。

6)在针对煤矿生产噪声影响程度的调查中,有96%的被调查者认为噪声对其生活无影响,另有4%的被调查者认为影响小,没有人认为噪声对其生活影响非常大。

7)参与调查的公众表示,在试运行期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8)关于采区地表塌陷对耕地的影响程度的调查中,20%参与调查的公众表示未出现影响,4%的公众认为影响不大,76%的公众选择不了解,没有人认为影响非常大。

9)18%认为是噪声,10%认为是废气,2%认为是污废水,另有70%的公众对此表示不了解。

10)关于采空区采取何种治理措施的调查中,86%的公众认为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6%的公众认为应采用回填造田,8%的公众表示不了解。

11)94%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态度表示满意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了解,没有人表示不满意。

项目在施工期基本做到文明施工,得到大部分居民认可,大部分公众对本项目的主体态度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吕梁市环境保护局未接到群众环境投诉事件。

8.听证权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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