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信息 > 拟批准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19-10-23 17:4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8—8487227(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盛地村
邮 编:0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
吕梁市离石区坪头乡磁窑沟村、虎山村、崇里村一带。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 |
吕梁市离石区众义青净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井田面积6.1518平方公里,服务年限12.9年,矿井设计规模12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井底车场、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主体工程,机修车间、生活区等辅助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热系统等公用工程,建设配套的储运设施及环保工程。工程总投资73107.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0.86万元。 |
调试期间矸石用于井下回填,矸石场建设了排洪涵洞、拦矸坝、消力池、周边建设了截排水沟,矸石场目前尚未堆矸;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后掺入原煤;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较小,平均每年1-2次由吸粪车抽吸,与生活垃圾一同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并设有危险标识牌,与山西新鸿顺能源有限公司签定废弃矿物油安全处置协议,由该公司定期将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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