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一科 更新时间:2019-03-11 11:2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1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报告书为5个工作日,报告表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8487252(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吕梁市政务大厅    

   邮编:0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交城县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岭底村东约460m处朴蛇沟内 

交城县玖珑腾固废处置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9945.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9万元,占总投资的8.84%。生产规模:设计总库容约698m3,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区设计库容约610m3;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区设计库容约88m3。填埋区最终进行封场及生态修复,绿化面积为15.9m2。主要建设内容:场地平整、坝体工程、排水系统、防渗工程、运输道路及土地封场绿化工程、管理区等,以及配套公用、辅助、环保等工程。本填埋场总占地面积26.45m2,填埋区填埋区占地面积22.2m2 

  

  

1、施工期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减少噪声、粉尘、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要及时进行绿化、美化和生态恢复。 

2、严格控制固废拉运和堆填作业产生的扬尘,通过车辆密闭运输、洒水降尘、严禁大风天气作业、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煤矸石填埋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分层、压实、覆土作业,防止因发生自燃现象影响周边环境。 

3、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运行。按要求设置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防洪系统、封场覆盖系统等。填埋场设置截洪沟,防止雨水进入填埋区,填埋区防渗采取水平防渗与侧壁防渗相结合方式,填埋区底部清理后进行平整、压实,填埋区底部、边坡以及渗滤液调节池底部自上而下采用“两布一膜”复合防渗系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后用于填埋场喷水抑尘水;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固废填埋场。按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4I类工业固体废物和II类工业固体废物应分区填埋,禁止填埋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不符合入场要求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填埋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设置基础减震设施。加强人员噪声防护,场区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运输车辆沿线途径村庄时,要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以进一步降低噪声污染。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库区防渗工程建设。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防渗层破裂等风险事故污染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因坝体溃坝、渗漏或排水不畅等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 

7、合理优化填埋场的平面布置,尽量减少生态破坏。各类施工活动限制在征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填埋作业工作面,采取边填埋边治理的原则,填埋完毕对填埋场和取土场要及时进行覆土、复垦和绿化等生态恢复工作。 

8、该工程须取得林业部门同意占用林地的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9、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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