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19-07-16 15:33: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月16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报告书为5个工作日,报告表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848730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如意湖斜对面) 

  邮   编:03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吕梁市方山县、离石区、中阳县、临县 

山西路桥集团吕梁国道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 

项目总投资7179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63.96万元,占总投资的1.22%。路线走向及    建设规模:路线主线起点位于方山县麻地会乡赵庄村,接现状国道209线;经赵庄村、峪口镇、梨树塔、信义镇、卢则墕、王家山;终点位于中阳县金罗镇王家山村,接国道209线省道340线中阳过境公路改线工程。全线设收费站1处,停车区1处,治超站1处,隧道管理站2处,养护工区1处。路线全长59.982公里。另建连接线起点位于方山县峪口镇捞饭墕村,接项目主线;经捞饭墕、峪口镇、周家山、新舍窠;终点位于临县湍水头镇新舍窠村,接省道218线。连接线设隧道管理站1处,路线年全长15.560公里。 

  

(一)按照环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待施工结束后,要对项目区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确保项目建设不影响周边环境。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要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合理处置,不得外排。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要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周边居民生存环境不受影响。 

 ()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做到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 

(六)严格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落实防渗漏措施,确保地表水及地下水不受影响。 

(七)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确保项目区域及交通道路运输环境安全。 

(八)项目建设应由有环境保护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理。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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