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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19-12-16 15:3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报告书为5个工作日,报告表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848730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如意湖斜对面)
邮编:033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 |
吕梁汾阳禹门河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吕梁市汾阳市城区西北部,S243省道与吉祥街路口东北侧约900米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 |
山西晋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吕梁汾阳禹门河110kV输变电工程内容包括吕梁汾阳禹门河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规模3×50MVA,本期2×50MVA,110kV出线规模6回,本期4回);汾阳-吴城牵引站Ⅰ线π入禹门河11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线路长度2×1.3km,其中架空线路2×1.16km,电缆线路2×0.14km。铁塔6基);汾阳-武家垣牵引站π入禹门河11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线路长度2×1.7km,其中架空线路2×1.43km,电缆线路2×0.27km,铁塔9基)。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变电站设置事故油池和危废暂存间,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每年1月编制上年度110kV输变电项目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对存在的辐射安全和防护隐患立即整改,并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
2 |
吕梁交城段村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郭家寨村东北300m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供电公司 |
山西晋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吕梁交城段村110kV输变电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交城段村110kV变电站,主变规模3×50MVA,本期2×50MVA,电压等级110/35/10kV。110kV出线规模6回,本期2回。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1.05km,共用杆塔6基。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变电站设置事故油池和危废暂存间,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每年1月编制上年度110kV输变电项目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对存在的辐射安全和防护隐患立即整改,并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