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0-08-07 13:20:00

  郭迎光 岳普煜带队 李正印参加座谈会 王立伟 刘振国陪同

  

  8月4日至5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的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我市平川四县,就贯彻执行《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李正印参加汇报座谈会并作表态发言。市长王立伟陪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主持会议。市领导梁志勇、乔晓峰、刘凯及市政府秘书长权威参加相关活动。

  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汾河流域治理工作,特别是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对汾河治理与修复作出重要指示,我省颁布实施《条例》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切实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历史责任,扎实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汾河流域内岚河、磁窑河、文峪河、双池河4条一级支流、4个国考断面至今年6月全部退出劣V类,如期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磁窑河交城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文水县胡兰镇污水处理厂、汾阳市智慧环保平台和污水处理厂、孝义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文峪河综合治理工程等现场,就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郭迎光实地检查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明确指出,一定要高度重视汾河的生态环境保护,让这条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吕梁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务实推动,切实加快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要强化组织管理,完善运行机制,抓好日常监管,压实工作责任,紧盯关键环节,严格措施落实,确保《条例》落实落细。要持续强化刚性约束,认真做好修复保护,加大巡河监管力度,严格监控污水排放、收集和处理过程,对排污管网要全面细致排查,摸清污染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污水直排。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加强重点工业排水户管理,依法从严处理偷排工业废水、违规设排水口等违法行为。要加紧跟进后续配套措施,加大中水利用,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促进水资源循环发展,真正实现汾河流域“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目标。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座谈会上,岳普煜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今年再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推动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从此次执法检查来看,吕梁市高度重视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大投入、考核、处罚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6月底,吕梁市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部达标,成绩取得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要结合此次检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执行好《条例》,持续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水资源的治理效益。要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在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宣传发动等方面再发力,确保《条例》在吕梁得到落实。

  李正印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忱欢迎和诚挚感谢。他讲到,近年来,吕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坚决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今年6月,全市境内汾河流域水质达标,交出了合格答卷。吕梁践行“两山理论”,在“一个战场打赢两场战役”取得扎实成效。市区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在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保持第一。他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再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持续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对照《条例》和这次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拉出清单、建立台账,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力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着力解决影响汾河生态的突出问题,在产业结构、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建立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治理责任,做好基础工作,加强法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营造良好氛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座谈会上,副市长就我市贯彻执行《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相关负责人就本区域汾河段治理工作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领导及专家全方位、多角度对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反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