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暑假溺亡警情突出,民警推荐两种溺水自救方法

来源:中阳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2018-08-14 08:47:00

   暑假来临,不少学生都喜欢游泳消暑。但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常常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特别在农村地区,坑塘、水库、河流等能畅游的地方,缺乏有效的防护措施,溺水现象时常可见。警方梳理近年来溺亡警情发现此类警情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溺亡警情季节性强。游泳溺水事故主要集中在天气炎热的夏季,占总数的79%。主要集中在6、7、8三个月。       

   二是溺亡警情发生时段性强。事故多发时段为16时至21时,占总数的73%。通常16时以后,烈日渐渐西下,市民们习惯选择这一时段奔赴江边,置身江水中游泳戏水。       

  三是结伴游泳者发生事故比例大。结伴游泳人群多为三五成群的街坊邻里、同事好友和相携结对的一家三口、中小学生。他们在水中互相泼水、疯闹、取乐,极易呛水或放松警惕误入激流,导致溺水。       

  四是男性青年、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溺亡比例高。男性青年因其善于表现、勇于冒险,容易追求刺激、过于自信而出意外;中小学生因其泳技不精、体力不足、不知江水凶险、缺乏防范意识而成为溺水事故的高发人群;外来务工人员因居住条件差,缺少洗浴场所,又缺乏江中游泳安全知识教育。 

  警方提醒:广大青少年学生不要独自去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的地方游泳,如有淤泥、水草、垃圾杂物的水塘、湖泊等,尽量到安全保障较高的室内游泳池。游泳时,要有组织并且要由熟悉水性的人带领。游泳过程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警方推荐两种溺水自救方法: 

  一种叫“水母漂”式自救法。溺水时,在水中缩头、双手抱膝,膝盖紧贴着胸部,这样就可以像水母一样漂起来。换气时,双脚慢踢,双手向前,将头抬出水面换气,换完气之后再缩回去。有游泳爱好的市民,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多加练习,掌握这种自救方式。 

  一种是有效利用废弃物自救。在自己溺水或者发现他人溺水时,可以利用空的矿泉水瓶,在水中把空矿泉水瓶放在下颚处,手脚有规律地滑动,可以在水中维持正常呼吸。充满气的购物袋,或者其他可以在水中漂浮的物品,也可以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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