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吕梁市中小学职称评审指导条件中个别条件咨询的问题
受理日期 | 2024-08-08 | 回复部门 | 吕梁市教育局 |
信件内容 | 在《吕梁市中小学职称评审指导条件》的第二项:基本条件中的(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教研员晋升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通过交流方式任教、通过支教方式任教或已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均可)。参加援疆、援藏工作1年以上视为支教经历” 需要咨询一种实际的工作情况,2003年7月毕业,当地人事局工龄核算参加时间为2003年8月。正式入编进入教师岗位为2009年8月。在2003年8月-----2004年9月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一年,可以提供当时工作的各项安排、业绩考核的材料;这种情况的经历是否具备“通过交流方式任教、通过支教方式任教或已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均可”三种情况中的第三种“已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情况。这种经历是否满足“已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这项条件。 |
||
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4-08-1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吕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指导条件》要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教研员晋升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通过交流方式任教、通过支教方式任教或已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均可)。参加援疆、援藏工作1年以上视为支教经历。 关于你提到的工龄核算参加工作时间为2003年8月,正式入编进入教师岗位时间为2009年8月,期间2003年8月-2004年9月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一年的情况。是否满足“已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条件,需要结合档案记载情况及实际情况,由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进行审核界定。 |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