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向善社区新建房屋的来信
受理日期 | 2022-12-02 | 回复部门 | 汾阳市人民政府 |
信件内容 | 汾阳市西河街道小向善社区新建房屋需要什么条件,什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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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1-17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5号)文件精神,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我市西河街道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辖区内设八个社区,已无农村,按照相关规定,农村才可申请宅基地。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若干意见》(汾政发〔2020〕11号)文件内容,西河街道所辖范围内的村庄(社区)原则上不再审批个人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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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