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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供热质量标准是什么?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7-17 21:53:36

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或室外气温达到零下17℃以下外,市集中供热服务中心应当保证住户居室及客厅温度达到18℃(±2℃),安装供热设施的方厅(卫生间、厨房、用户自行改造后的厅、阳台)温度达到16℃(±2℃)标准。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或由供用热双方供用热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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