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测绘中介机构的公告

来源:储备中心 更新时间:2013-06-06 16:10:17

吕国土测公字[2013]1

 

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规范中介机构委托行为,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方式选定测绘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测绘项目。

二、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丁级以上(含丁级)测绘资质证书(非本市机构须具备丙级以上资质);

6、在市区(离石区)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能够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三、报名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测绘机构,可在2013613日上午11点之前,到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同时提交有效的土地测绘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市区(或离石区)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并核验后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话:0358-8296715

2、参与测绘的机构必须保证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对产生重叠等误差的产品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选择方式

1、本次活动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2013613日上午11点在吕梁市国土局会议室举行,抽签活动由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主持,各报名机构代表现场监督。抽签结果当场宣布,活动结束后,测绘机构与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测绘项目委托合同。

2、测绘费用待财政局审定后支付。

取得报名资格的测绘机构代表必须按照公告通知要求的时间到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参加现场抽签活动,否则视作放弃本次抽签资格。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2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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