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关于储备莲花公园范围内一宗国有土地的公告

来源:储备中心 更新时间:2013-08-19 19:07:25

吕国土储国告[2013]2

 

根据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宜的请示》,按照市政府批示及区政府(离政函[2013]55号)确权文件,我中心拟报请市人民政府储备一宗国有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宗地基本情况

1、位置:莲花公园范围内国有土地。

2、宗地范围:离石区第三小学以东,古城墙三级台以南,古城墙以西,贺昌路(原马茂庄路)以北。(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坐标图)

3、面积:5867.89平方米。

二、储备方式:市政府直接储备。

三、公告期限:2013819—2013825

四、公告期为7天,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储备该宗土地。

特此公告。

 

 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20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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