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储备中心 更新时间:2014-03-03 09:06:22
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国土储国告[2014]4号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关于对离石区职工俱乐部拆迁开发土地收储的申请》,经局务会议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离石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吕梁市离石区交通路。宗地四至为:北邻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文化馆,南至交通路,东邻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吕梁市离石区卫生局,西邻原离石区晋剧团、吕梁市离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3、面积:4492.69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6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