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国土储国告[2014]4号

来源:储备中心 更新时间:2014-03-03 09:06:22

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吕国土储国告[2014]4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关于对离石区职工俱乐部拆迁开发土地收储的申请》,经局务会议通过,同意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吕梁市离石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吕梁市离石区交通路。宗地四至为:北邻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文化馆,南至交通路,东邻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吕梁市离石区卫生局,西邻原离石区晋剧团、吕梁市离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3、面积:4492.69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2014228日—201436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吕梁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20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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