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储备中心 更新时间:2015-08-24 16:13:36
吕梁市人民政府二○一○年第九批次
建设用地离石区交口街道办岐则沟村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吕国土补告【2011】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1】102号文件批准,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
离石区被征收村土地面积及地类:交口街道办岐则沟村1.000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征地补偿费及总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总额244.1888万元。
三、交口街道办岐则沟村委或者其他权益人对本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达吕梁市国土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