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储备中心 更新时间:2015-08-25 16:57:56
吕梁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
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吕国土补告【2012】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2〕537号文件批准,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及地类: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土地29.5146公顷,其中:旱地26.7861公顷、其他农用地2.2587公顷、未利用地0.4698。
二、征地补偿费及总补偿费用:征地总补偿金额4911.9729万元,其中:旱地补偿安置费4414.202万元、其他农用地补偿费317.0774万元、青苗补偿费163.489万元、未利用地补偿费17.2045万元。
三、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委或者其他权益人对本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达吕梁市国土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特此公告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