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矿管科 更新时间:2016-04-06 11:26:19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公告
吕国土资公〔2016〕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对公开出让非煤资源采矿权价款评估通过公开方式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名资格(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山西省境内具有国土资源部授权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2、已经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3、具有良好信誉和报告编制经验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二、报名材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矿业权评估从业资格证书;
5、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6、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7、以往工作业绩。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次性报送资料齐全方为有效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至14日17:30分前。
四、报名地点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联 系 人:李志龙 18635858784 0358—8296734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6日
附件:
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评估机构名称 |
(盖章) | |||||
评估机构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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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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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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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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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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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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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估人员构成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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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何种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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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