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05-0002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吕政办发[2005]52号】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全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5年06月19日 | |
吕政办发[2005]52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发[2004]41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市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晋政办函[2004]72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包括市、县垂直管理部门在内,下同)必须在2005年9月30日以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产业。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的大事。为此,市人民政府成立吕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成锡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闫玉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旭华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成员:耿万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志明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和具体承办的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的组成,在2005年4月15日前成立本级政府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分步实施、狠抓落实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市、县两级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2005年完成,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自查阶段(2005年4月30日前)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要在4月召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摸底自查工作会议,组织认真学习国务院有关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软件和办公系统软件是否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自查结束后,要将结果填表报告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更换正版软件和技术培训阶段(2005年5月1日至6月30日)
更换正版软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分别配给的方式进行。凡国内能够生产供应的要采购使用国产软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自查、核实的基础上,将通用办公软件需求报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要认真审核,编制需求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所需经费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各部门预算,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垂直管理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更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由本级政府负责更换。
6月中旬,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和市信息化领导组要举办一期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进行软件版权知识、软件资产管理及技术操作等业务培训,为各单位更换正版软件后的软件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7月1日——9月30日)
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会同市信息化领导组和财政局,组织部分专业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查、更换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对在自查、检查验收中发现的盗版软件,将坚决予以销毁,并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上述三个阶段结束后,由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信息化领导组和财政局将各有关情况报省版权局、信息化领导组和财政厅。
2005年10月1日后,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将组织版权、信息化领导组、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者,将予以通报。
三、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对市政府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检查,一经发现购买、使用盗版软件的单位,要追究行政领导的责任,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市信息化领导组要为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提供产品目录,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等;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组织软件企业改善产品服务质量,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市财政局负责将购买正版通用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监督各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打击盗版行为,端正机关作风,维护政府形象。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行为,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抵制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氛围。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化版权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