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05-0002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吕政办发[2005]62号】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5年06月19日 | |
吕政办发[2005]62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绿化工作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是我省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第二年,也是创建工作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通报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一个百分点,暨创建园林城市活动2004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下达2005年工作目标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6号),并下达我市绿化任务总量为103.16万m2以上,其中市区22.16万m2以上,孝义市12.52万m2以上,汾阳市10万m2以上,其它县58.48万m2以上。为确保这一任务顺利完成,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吕梁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工作目标”(见附表),现予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对于优化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将各项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确保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为加强对“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领导,推动此项活动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协调组织活动的开展。
二、认真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强化城市绿化管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绿化建设的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必须组织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凡未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县市区,务于2005年12月底之前抓紧编制完成。城市绿线是指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是绿地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应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原有的建(构)筑物要限期迁出,城市道路、河岸、山坡等地要作为重点部位加强绿线管理,对违反规划随意侵占绿线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应尽快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从2005年3月开始城市(县城)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绿化指标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编制绿地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建设局批准,并领取《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在方案图纸签章处加盖“城市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后,方可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在验收报告上加盖“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绿化指标未达要求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同时,因客观环境限制达不到规定的绿化指标建设项目,要按照《吕梁市城市绿化补偿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在指定地点补植相应绿地或交纳相应的补偿费。要积极探索城市绿化养护改革,推行城市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
三、加强城市中心区绿地建设
要加强城市建成区绿地建设,尽快改变建成区绿地不足的状况,特别是城市中心区的绿化要有大的改观。要按照规划,结合旧城改造、环境综合整治、企业外迁,实施“拆房建绿”、“拆迁透绿”、“见缝插绿”、“租地造绿”、“规划建绿”、“立体绿化”,重点加快边山边坡、公园小游园、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的绿化和城市出入口、车站、广场等“窗口”和城市道路等主要地段的绿化工作。同时,要以开展创建“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庭院)”活动带动城市的全面绿化,普遍形成总量适宜、各类绿地合理配置、植物多样、乔灌草有机搭配,具有鲜明特色的绿化体系。
四、广开资金渠道,确保绿化投入
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的重要部分,要在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基础上,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市场化进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筹资渠道,设法落实城市绿化建设资金。各县市区财政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在基建投资中必须安排绿化工程建设的投资,确保绿化工程的顺利建设。
附件:1、吕梁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领导组名单
2、吕梁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工作目标
3、各县市2005年创建园林城市绿化工作目标
二OO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吕梁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领导组名单
为了贯彻省政府城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创建园林城市活动领导组:
组长:李秀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若东市建设局局长
靳东征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吕改连市财政局局长
李海玉市发改委主任
刘兰旺市林业局局长
郭建新市环保局局长
何玉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林春市水利局局长
郭明水市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组负责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工作整体协调,组织督促创建活动进展。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明水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日常事务。
主题词:城市绿化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