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05-0002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吕政办发[2005]77号】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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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5年06月20日 | |
吕政办发[2005]77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
吕梁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反腐倡廉的要求,进一步引深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加快软环境建设的步伐,根据省政府、省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5年吕梁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促进软环境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主题,以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加大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分类评议的办法,在见实效上下功夫,提高人民群众对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的满意度,为我市改革、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参评部门和行业
按照省政府、省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今年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扩大范围,延伸到乡镇(街道)的基层站所,市、县、乡实行三级联动。在原46个部门和行业参加评议的基础上,增加经委(国资)、商务、审计、统计、中小企业局、煤运等7个部门和行业。参评部门和行业可分三大类。
(一)社会经济管理部门(26个)
发展改革、经委(国资)、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交通、公路、征费、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广播电视、统计、文物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局、煤炭、供销。
(二)执法监督部门(13个)
公安、司法、国土资源、审计、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安监、物价、国税、烟草。
(三)公用事业和窗口服务行业(14个)
邮政、地电、国电、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信用联社、财险、寿险、网通、移动、联通、煤运。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行业对上述53个部门和行业的分支机构以及所在地的上述有关单位全部纳入参评范围。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参评单位。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设在乡镇(街道)的基层站所,全部纳入所属县市区级参评范围。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政风行风评议要在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政府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和行业的业务工作、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纠风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评议。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加大预防力度,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政风行风评议,使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政府部门的执政理念和公用事业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意识得到转变,工作效率的质量有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评议的主要内容:清正廉洁,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及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转变职能,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转变作风,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的情况;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政务(企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
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重点要放在转变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上,切实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把政府部门社会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
执法监督部门的重点要放在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部门法规的要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按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上,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问题。
公用事业和窗口服务行业的重点要放在提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服务水平上,通过“首问”、“首办”等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既为社会提供普遍服务,又面向市场开发业务,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提升整体经营运作和服务水平,自觉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深层次问题。
各县市区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单位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教育部门管辖的各级重点中小学;卫生部门管辖的各级重点医院;公安部门管辖的各级交警队、派出所;交通、公路、征费部门管辖的各类收费站、超限检测点、治超临时卸载点;煤运、中小企业行业管理的煤、焦营业站、管理站;建设等部门管辖的各级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城建执法(包括综合执法);农、林、水等涉农部门管辖的种子、化肥、农药、水利灌溉、动物防疫、退耕还林等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辖的社保中心;通信行业、金融保险行业的服务窗口等单位,要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热点、难点问题。
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重点要放在作风建设,为“三农”服务和为弱势群体服务上,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要树立公仆意识、全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努力提高自素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服务不到位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分类评议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由于部门和行业特点不同,政风行风建设基础不同,为增加评议的可比性,既扩大评议面,又突出部门和行业的特点,对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时要注重看态度、看成效、看进步幅度,分三大类进行测评和工作考核,依据满意得分和考核量化得分多少分类排队。
(一)评议考核原则
测评和考核按百分计分,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政风行风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二是以基层测评考核为主,从下至上的计分按6:4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按7:3的比例计入总分。日常考核要按吕纠办发[2005]4号文件精神,以落实完善各项制度、办理纠风(行风)案件、完成交办事项、处理被媒体曝光的问题为主进行考核。
(二)分级分类评议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要依据市政府总体部署的评议原则,分别采取切合当地实际的评议办法进行评议,各县市区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在10月份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测评。参与测评的人员要在不同层面和不同群体中选择,要在服务对象的相关凭据中按编号范围抽取确定,采取集中和定向随机发放信函的形式进行,测评人员要同时对所列的53个部门进行综合测评。测评人员确定后要在测评现场进行公示。测评时要邀请职能相近、同一类别3个以上参评单位的领导参加,但不参与现场测评。对重点基层单位进行现场问卷测评的结果,按6:4的比例计入同级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测评分值中。对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测评,要采取集中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的结果要按6:4的比例分别计入县市区级参评部门和单位的满意分值中。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及其重点单位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自评,及时掌握政风行风建设状况。
(三)评议结果应用
测评和考核结果,要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奖惩结合的原则,应用好评议结果。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要依据测评和考核得分排序划分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分类排队后进行通报。市政府对市直各类参评的先进部门和行业进行表彰;对各类不合格以及排名在倒数1-3名的、突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大的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要采取组织措施,实行诫勉谈话;评议结果要在落实政府目标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中加以应用。各县市区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比照上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奖惩办法。
五、几项工作
(一)新闻媒体联动
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充分应用新闻媒体的监督手段,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面,要特别办好《行风热线》等节目,搭建群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评议氛围。市直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配合各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监督工作:吕梁人民广播电台要继续举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部门和行业参加对话的人员、对话的时间、对话的内容(反映的问题及解决的情况),并客观公正地按好、中、差做出评价。每周安排2-3次,每次1小时,每次结束后,吕梁市人民广播电台和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对话的部门和行业要分别将对话的情况整理后报市行评办备案。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要与群众直接对话交流,了解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所有参评部门和行业全年安排上线两轮。进行第二轮热线对话时要将第一轮未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情况反馈给群众;吕梁电视台要开办《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每周安排一次,每次半小时,报道以参评部门和行业履行职责职能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为主,反映其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新增加的6个参评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对本部门和行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办事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结果、纪律以及违纪处理办法要全部公开,要开通举报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组织好今年市政府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吕梁日报要开辟政风行风监督专栏,对各参评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报道。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建立“舆论监督整改督察机制”,对新闻媒体报道的问题,主管部门要按吕纠办发[2005]4号文件的要求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报市行评办备案。新闻媒体要定期跟踪监督和定期反馈,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二)举办听证对话会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6月底前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参加听证对话会的群众要以服务对象为主。服务对象的选择要根据服务凭证分级分段按编号范围抽取,各级行评办要负责搞好监督。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做好民主听证对话会事前调查工作,要主动深入基层,切实掌握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要让群众了解情况,有准备地参加听证对话会。举办听证对话会要以达到集中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为目的,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在举行听证对话会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在听证对话会上,要邀请同一类别且职能相近的2个以上参评单位的领导参加。要将抽取确定的服务对象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印发到每个参会人员手中。市、县市区要在下半年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影响发展环境的热点问题,集中组织1-2次大型政风行风民主听证对话会。各级纠风、行评部门要监督有关部门把本级和上级纠风(行评)部门交办的、新闻媒体曝光的和法律机关查处的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在听证会上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
(三)明察暗访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立足于解决本地本部门和行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明察暗访作为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措施,作为重要的评议依据。明察暗访要有组织、有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做好详细记录,存入档案,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加以解决。每次明察暗访之后,要将明察暗访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在本部门和行业内进行通报,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并报市行评办备案,市行评办要进行抽查。
(四)树立正面典型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树立两个以上“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正面典型,增强搞好政风行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典型单位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宗旨,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服务群众为重点,能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种投诉、举报,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要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学习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改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各县市区政府、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对正面典型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按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要求,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总结,认真指导,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要分阶段有重点抓好工作,要把整改和解决问题贯穿到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和纠风办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作用,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建立评议责任制,各司其职,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同本部门本行业的改革措施、业务工作、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项工作结合起来,要认真落实承诺,制定行为规范准则,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不认真落实评议责任制、领导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建立测评和考核长效机制
要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力度,在建设的基础上评议。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评议方法,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评议机制,不断提高评议质量,努力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评议科学、公平、公正。
(四)严格行评纪律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行业要制定严格的评议纪律,对测评考核工作中出现以赠送礼品拉满意票等作弊行为的部门和行业,应当公开不公开的县市区、部门和行业,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扣除该项考核分的50%。并取消其受表彰资格。
七、领导机构
根据民主评议行风内容的变化要求,原吕梁市行风评议领导组改称为吕梁市软环境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领导组根据人事的变化调整如下:
组长:薛万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武尚芾市政府秘书长
薛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主任
成员:孙玉堂市纪委常委、纠风室主任
杜平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少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吕改连市财政局局长
卫成印市审计局局长
高向前市统计局局长
刘晓春市直纪工委书记
吴建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办公室主任:武尚芾(兼)
办公室副主任:孙玉堂(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