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05-00034 主题分类: 其它
发文机关: 【吕政办发[2005]93号】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基本消除不通广播电视自然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08日

吕政办发[2005]93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

基本消除不通广播电视自然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是省政府2005年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了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我市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确保自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

村村通广播电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实施,对于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障政令畅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推进扶贫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密切党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05年开始到2008年,用4年的时间,实现居住20户以上的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目标。其中2005年重点解决居住50户以上的自然村、新通电村和返盲的行政村的“村村通”问题。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是:我市中央台广播和省台广播第一套节目的综合覆盖率达到95%,中央台电视第一套、第七套、少儿频道和省电视台第一套节目的综合覆盖率达到98%

二、明确职责,加大投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我市是全省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量最大的地区,任务重,困难多,时间紧,各县市区要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必要的资金,同时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开辟各种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村村通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为了落实省政府十件实事,确保2005年全市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吕梁市村村通广播电视领导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村村通广播电视领导机构,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领导。广播电视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建设队伍,科学规划,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同时,要建立“村村通”工程管理和技术维护体系,落实“村村通”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村村通”工程“长期通”。

OO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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