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06-00011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发文机关: | 【吕政发[2006]59号】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印发《关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6年11月24日 | |
吕政发〔2006〕59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的
实施意见
(2006年10月)
自1999年我市开展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工作以来,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总量快速攀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但总体上看,还存在支柱产业偏重,新兴产业发展缓慢,三次产业发展不够协调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培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潜力产业,构建多元化支柱产业体系和高级化经济结构,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和原材料工业基地,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开放引进,开发拉长,多元做大,科学发展“十六字”方针,着力推进大项目、大开放、大环境“三大工程”,深入开展“双百双千”项目大会战,继续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节能降耗,大力提升传统支柱产业,重点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全力扶持潜力接续产业,打造“九大产业链条”,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和原材料工业基地,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产业规划政策引导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政府组织引导、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行业指导作用,强化对重点项目扶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2、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紧紧依托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通过点的突破带动整个产业和市域经济全面发展。
3、坚持加快发展与深化改革相结合。紧紧围绕制约发展的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消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4、坚持产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相结合。把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和主要内容。
5、坚持自我发展与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相结合。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技术一流、管理一流、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战略合作,通过招商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进一步改造优化提升煤炭、焦化、冶金等传统支柱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市场经济和产业政策要求,加强行业宏观调控,淘汰落后,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减少污染,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坚持节约型、清洁型和循环经济型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产业质量和效益。
(一)做强做优煤炭产业
依托煤炭资源优势,树立大市场、大煤炭观念,在发展中进行调整,在调整中实现跨越,促进资源、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加快“矿井大型化、企业集团化、产业链条化”进程,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具有影响的主焦煤生产基地。
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关小建大、调整结构、综合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改造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煤矿,巩固一批生产稳定的煤矿,淘汰一批不达标的小型煤矿,形成以3-5个1000万吨以上特大型矿井为龙头,100个60万吨以上机械化矿井为主干,一批30万吨小型矿井为补充的布局结构。到2010年煤矿总数由现在400对减少到300对左右,生产能力由现在6731万吨提高到8000万吨。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有偿使用,进一步改造矿井技术装备,促进煤炭产业化升级,保障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回收率,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60%以上。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上(含45万吨)的新建矿井,必须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逐步限制现有生产矿井生产和销售原混煤,鼓励在主焦煤、配焦煤生产区域或重点产煤县(市、区)建设矿井选煤厂、集中建设区域中心洗煤厂和群矿洗煤厂,提高清洁煤生产比重。2010年原煤入洗率由现在的50%提高到70%。
(二)继续整合焦化产业
继续对焦化产业实施清理整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焦炭项目,优化焦化工业生产布局,严格控制焦炭总规模,主要依托孝义经济开发区、交城经济开发区、汾阳三泉焦化工业区、离柳矿区焦化集中区四大焦化基地,积极推进焦化工业整合,加快完善现有机焦装备,淘汰一批小型机焦炉,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提高焦化产业集中度,打造全国一流焦化基地。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延长煤-焦-化产业链条,实现上下游产业联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到2010年全市机焦生产能力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焦油、粗苯回收率达100%,焦炉煤气回收率达100%。
(三)大力提升钢铁产业
充分利用我市煤焦铁三大资源组合优势,以大企业、大集团为依托,以增加适应市场竞争的产品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减轻环境污染为目标,大力发展特种钢材,打造煤-焦-铁-钢-材产业链,创造条件支持企业达到规模要求。到2010年,钢产量达到1000万吨,生铁产量达到1200万吨。大力发展铸造业,并积极开发精密铸造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0年,铸件加工量达到30万吨以上。
三、加快培育发展壮大煤化工、电力、铝镁、新型材料等新兴支柱产业
(一)大力发展煤化工业
进一步完善煤化工技术路径和产业模式,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骨干企业和煤化工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煤化工项目。严格规模、技术、环保准入标准,采用世界先进工艺和技术装备,鼓励发展醛类、醋酸、二甲醚、烯烃、煤基合成油、1,4丁二醇、聚乙烯醇、改质沥青、延迟焦、针状焦、复合肥等醇、炔、苯、肥、油下游深加工产品,形成横向成群、纵向成链的煤化工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吕梁特色的煤化工品牌。以交城经济开发区建设为龙头,重点支持山西宏特煤化公司煤焦油系列产品加工扩展、兴县晋兴能源100万吨煤变油等3-5个现代化大型煤炭气化、液化、煤制甲醇和二甲醚生产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0年,形成甲醇120万吨、煤制油80万吨、焦油深加工120万吨的生产能力,争取用5-10年的时间,初步把我市建设成全国有影响的煤基醇醚燃料和精细化工基地,真正把煤化工产业打造成新型、清洁、高效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努力打造铝镁产业
利用丰富优质的铝土资源和即将形成的电力供给优势,在富水区发展铝工业和铝材加工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对镁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开发高性能、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镁合金深加工产品,逐步延伸煤电铝(镁)产业链。到2010年形成380万吨氧化铝、15万吨镁合金生产能力。充分利用氧化铝、氧化镁生产过程中的废渣,配套建设赤水泥生产线、金属镓回收生产线和废物再利用工程,构建铝(镁)工业链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回收率,增加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
(三)加快发展电力工业
充分发挥我市能源基地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科学合理安排电力项目,积极推进变输煤为输电,鼓励建设大型坑口电厂、热电联产机组及煤矸石、中煤、煤层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新建发电机组原则上全部采用中水、矿井水,现有火电厂限期2008年前建成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使电力产业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推动我市电力产业跨越式发展。到2010年,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年消化煤矸石及原煤2000万吨。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状况,适应柳电二期工程投产需要,加快我市500KV、220KV主干网架的建设,将岐道、大武、金罗、孝义、汾阳五座220KV变电站及柳林电厂接入新建的500KV变电站,到2010年形成以1座500KV变电站为输变枢纽,10座220KV变电站、48座110KV变电站,输配电网覆盖我市东、中、北部负荷主要集中区域、网架相互连接的辐射供电网络。
(四)积极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依托资源优势,注重规模扩张、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调整水泥品种结构,鼓励发展高标号特种水泥,依法淘汰一批采用落后工艺生产的立窑小水泥厂,提高水泥生产集中度。
大力支持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小的新型建材企业,鼓励企业依托我市丰富的陶土和杂木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陶瓷地板、纤维材料等民用建材生产线,向西辐射大西北市场。
鼓励电力企业、炼铁企业与有关企业联合生产非粘土类空心砖制品、混凝土砌块以及各种轻质板材、复合板材等新型墙体材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土地占用,减轻环境压力。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轻工酿造、旅游、服务业和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等潜力产业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基础支撑作用明显、产业关联度大、技术集成度高、应用范围广、综合竞争力强和立足于自主创新发展的基础性核心产业。重点推动高新技术在煤化工、煤炭采掘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现代中药、特色保健食品、生物制药、电子组件等优势产业中的应用。大力扩张和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生物产业、先进能源产业和先进环保产业等新型战略性先导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煤炭、焦炭、钢铁、建材、铝镁等支柱产业为切入点,广泛引入和利用新兴适用科学技术,建设资源节约型、产业科技型经济。加快引进和开发能够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推广先进适用型技术,重点培育1-3个综合性、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创业服务中心。推动结构调整从简单的规模扩张、比例调整向技术升级换代转变,产品从单一型、初加工、低附加值向多元化、深加工、高附加值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到2010年,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50%,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65%。
(二)大力发展轻工酿造业
充分利用本地特色资源,以汾酒品牌为龙头,整合孝义、交城、文水、汾阳等其他酒厂,控制高酒精度白酒,注重扩展汾酒系列产品,高度重视酒业营销战略,构筑“杏花村”品牌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重振汾酒作为全国名酒之雄风。同时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形成多品种、多档次产品格局,不断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鼓励支持低度酿造酒、啤酒和以水果为原料的健身饮料酒的发展,支持汾阳“森力”啤酒扩建二期工程。同时利用酒糟科学配制饲料,降低饲料成本,促进当地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大力发展服务业
在传统商贸服务业方面,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对商贸、餐饮、住宿、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和提升,初步形成层次分明、分工合理、功能齐全、连接城乡、辐射周边的市场集群,带动交通运输、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较多的就业岗位,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脱离土地从事服务业,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健康平稳地发展房地产业,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支持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
在现代服务业方面,一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改造重组传统运输产业,培育现代化物流企业,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和服务水平,实现铁路、公路有机衔接和功能互补,构建以太中银铁路、夏汾、汾柳高速公路、307国道为中轴的多功能、多层次现代物流网络。二是发展金融服务业。加强地方政府与银行的沟通合作,培育地方金融龙头企业,发展产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新的融资品种,整合信用担保资源,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争取有一批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创业投资,提高间接融资比例。三是发展通信和网络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施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优势产业规划。建立吕梁电子商务网,使其成为集信息采集与发布、网上洽谈、交易、支付、认证为一体,面向全国的公共商务门户网站。鼓励各类企业建立网站和网页,培育一批炼焦、化工、冶金、农产品以及服务业商务门户网站,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组织化、集约化、新型化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加强现代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造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和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五是发展各类中介服务产业。鼓励发展工程咨询、资产评估、法律、会计、审计、质量认证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大力发展人才和就业中介服务。
在新兴服务业方面,推进文化、体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的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加快形成覆盖广、层次多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家政、医疗、休闲娱乐等服务,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发展高效规范的市政与公共服务业;开放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引入社会资本优化市政公用企业的资本结构,改善经营水平。
(四)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区域协作”的思路,进一步挖掘优势旅游资源,加强园区建设,构筑“三线四大特色精品”。三线,即东线大运旅游线,西线沿黄旅游线和从交城经方山、离石、中阳至交口的中部旅游线。四大特色精品,即:以兴县蔡家崖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刘胡兰纪念馆为重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游;以庞泉沟、北武当山为重点的自然生态游;以酒都杏花村、汉画像石博物馆、武则天故里、碛口古镇民居等为重点的人文景观游;以临县碛口、柳林三交为重点的黄河黄土风情游。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加快建设重点旅游县、镇、村,逐步形成旅游产业集群。
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旅游景区开发和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景区道路、绿化、通信、供电、停车场、餐饮、住宿、公共厕所、文化娱乐场所以及购物市场,整治景区景点环境污染,完善旅游区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业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打造特色化的旅游品牌。
大力开发旅游食品、土特产品、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带动餐饮、商业、建筑、文化、艺术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增加旅游收入。到2010年接待游客112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6%。
(五)大力发展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
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深化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千村治理”工程,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再通过示范引导,稳步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双五十万”工程和国家“阳光”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领导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积极扩大就业渠道,力争每年培训10万人次,转移劳动力6万人,同时继续抓好农民提升综合素质工程,每年培训农民50万人次以上。
继续抓好以水利工程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以淤地坝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完善节水型灌溉农业体系和节水型旱作农业体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实施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农业的现代物质装备水平。
优先发展干鲜果、草食畜、小杂粮、蔬菜、中药材等五大特色产业,重点建设“一区三带”农业功能区,提高特色农业产值比重。雁门关生态经济畜牧区要集中发展牛、羊、猪、鸡、兔等养殖业,牛、羊存栏数分别达到30万头和100万只。晋陕峡谷红枣带,涉及沿黄四县及交城县,重点发展红枣种植业,红枣林面积达到200万亩;吕梁山脉东西麓小杂粮基地及核桃和仁用杏带,核桃林、仁用杏林面积分别达到200万亩和30万亩;平川农畜产品加工带,集中发展蔬菜、畜禽和农产品加工。全市建设10个小杂粮、草食畜、干鲜果、蔬菜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进一步推动避灾农业发展。
扶持和培育30个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档次和水平,扩大骨干龙头企业辐射和带动作用。重点发展干鲜果、小杂粮、养殖、中药材和畜禽产品加工业,培养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两区”开发的决定,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以产业发展为龙头,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努力促进“两区”县(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扶持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优惠政策
(一)投资政策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为推动支柱产业多元化提供方便。
2、对纳入规划的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可授权所在县代市直有关部门对企业直接行使环保、规划、外经贸、工商等方面的审批权。
3、依据资源和产业分布状况,对于重点培育和发展新兴支柱产业以及潜力产业(铝镁业、电力、水泥除外)的县(市、区),结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可优先下放权力,扩大县(市)在财政、投资、土地、环保、规划、外经贸、工商等方面的自主权。
4、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产业政策,优化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产品结构。要严格项目技术、规模、环保、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
5、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公布鼓励发展的产品目录,加强对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引导。
(二)融资政策
1、凡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骨干企业,优先推荐在海内外上市融资,优先安排向国家申报(专项建设)企业债券,优先向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类开发性金融机构推荐重大项目。
2、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融资提供平台。协调各级金融机构把新兴支柱产业作为新的信贷投入点和利润增长点,给予大力支持,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适当优惠,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增加信贷额度和投放比例,实施贷款倾斜支持,要在清算、汇兑、征信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3、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在条件成熟时改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增强对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金融支持。
4、鼓励发展信托、金融租赁、典当、信用担保、资信评级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出资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担保基金,充分发挥资信评级机构的作用,支持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中小企业融资。
5、充分利用企业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各类基金等新的金融品种,积极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抓住国家在我省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机遇,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鼓励发展各种民间借贷合作组织,鼓励民资合股组建支持地方产业发展的投资公司。
(三)财政政策
1、整合各部门产业发展资金并多方筹措资金,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空白环节,用于引进和购置先进工艺、环保设备,开发新产品和技术改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2、改善政府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模式,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统筹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投资项目的规划、资金筹措和项目审批,建立健全专家评议制、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稽察,完善制衡机制。
3、根据需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对外招商专项经费,用于政府招商活动。
(四)税收政策
用好用足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发展。具体优惠政策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2006年6月编印的《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为了使国家出台的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快更好地在吕梁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将国家出台的新的税收政策在第一时间在新闻媒体公布。对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把高新技术产业化列入政府投资的重点支持领域,逐年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支持的年度预算。
(五)技术创新政策
1、支持新兴支柱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心”,给予建设引导经费支持。市科技三项经费优先支持企业的技术中心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
2、鼓励企业在煤化工、煤制油、煤层气和焦炉煤气的综合利用、材料工业等领域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并给予技术创新经费支持。
3、企业或个人以技术入股,技术持股比例可以提高到35%,若双方约定高于35%,从其约定。
4、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企业贷款用于新技术开发和成果产业化的,在还款期内,可在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按贷款利息的40%给予补贴,争取到担保机构为其新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企业需交纳担保费的40%给予补贴。
(六)土地政策
对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骨干企业和经依法批准的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用地。凡利用报废矿区土地发展循环经济和接替产业的要优先审批项目规划和用地计划。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协调的,可依法按规定程序调整规划,允许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占补平衡”,调控供应土地。对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项目,国土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审批和土地征用方面要简化程序,限时报批,提供优质服务。
(七)矿产资源政策
1、矿产资源利用规划要体现向煤化工、材料工业等产业倾斜政策。对把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作为接替产业的煤炭企业,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要重点予以支持。
2、通过优先安排矿产资源、建设用地等多种途径鼓励大型企业之间,特别是大型煤炭、焦化等企业与煤化工等企业合作进行资源综合开发和循环利用。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煤化工项目。
(八)城建、物价、交通政策
1、重点产业项目单位、工业园区内生产性建设项目,减半征收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依据国家“差别电价”原则,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电价优惠,对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中特别鼓励发展的产品项目,且符合节水、节能、降耗、环保要求的要在电价、水价上实行优惠政策。
3、市级财政继续征收公路建设基金,鼓励社会向交通投资,重点安排工业园区公路和旅游公路。
(九)环保政策
各级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保专项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用于支持下列产业项目:
1、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包括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
2、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项目;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污水资源化、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3、有利于企业稳定达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资源回收、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业和污染源在线检测项目。
4、环保产业项目。高新技术园区、环保产业园区和环保模范企业的污染防治项目;各类生态示范区环境治理项目。
六、推动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主要措施
(一)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改革,推进管理创新,着力培育一批支撑和带动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继续坚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支持他们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一步增强在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参与竞争的能力。抓住新一轮国企改革契机,鼓励我市民营企业以参股、入股、联合、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特别要鼓励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领域具有战略带动性的项目,与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相结合,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对企业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革;围绕已有的品牌和优势企业,支持有关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组建若干企业集团,努力培育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二)以招商引资为重点,扩大对外开放,着力增强产业加速发展的活力。从各有关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需要的产品、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市场营销等,搞好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科学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加强工业园区、旅游开发区建设,完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尽量为客商投资提供良好的硬环境;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广一个窗口办事,一条龙服务的模式,认真落实对投资企业的限时服务和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为客商提供良好的软环境。围绕发展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发展网上招商、会展招商,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企业到海内外集中招商,瞄准国内外一流企业,主动上门招商。同时,高度重视培养和引入专业招商人才,建立专业招商队伍。依据发展需要确定招商引资的目标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三)以科技进步和信息化为支撑,推进自主创新,着力提高各类产业的创新能力。制定和完善我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科技攻关重点项目。抓紧启动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联合,统筹科研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带动支持作用。在产品方面,融入信息技术,提高产品自身的质量、功能层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在生产方面,大力提高电子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与产品设计、制造的紧密度,实现高效、可靠、精密、低耗、低成本、低污染生产;在管理方面,鼓励企业实施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建设企业信息网络系统,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平台。
(四)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目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提高产业的总体素质。提高产业技术门槛,优化产品结构,着力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鼓励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环境污染小的产业、产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围绕名优品牌企业进行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和股票上市等,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引入关键设备、关键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标准,淘汰落后,严格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依法关闭和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环境污染严重、工艺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设备。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低污染产品,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节约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新兴支柱产业和欠发展产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品牌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在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进程中,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在企业、产业、园区、社区、县、市各个层面形成以点带面、重点突出、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循环经济发展的大格局。在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煤化工等污染重、能源和物质再利用潜力大的重点行业,按照物质集成、能量集成、水集成、技术集成、信息集成等方式,推进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通过不断改进设计,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在农业和第三产业,自觉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静脉产业,建立静脉产业的集中处理和园区化管理发展机制,解决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快速增长的问题。结合循环经济的推进,建成一批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创建一批节约型城市、机关和社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与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实现碧水蓝天,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吕梁。
(五)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为平台,培养和引进各种专业人才,着力为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智力支撑。在培养和引进高级专业人才的同时,高度重视培养急需的技能型人才。有关企业要与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加强联合,加快培养各类人才,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多种措施吸收国内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吸引人才搭建平台,提供高质量服务。
(六)以制定和执行规划为先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把握好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各级政府要制定好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推进方案,科学规划、布局一批具有战略带动意义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并精心组织实施,重要设备的采购安装和重要工程的施工,要面向国际市场招标,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市政府将建立推进新兴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发展的工作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企业都要制定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政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考核奖惩体系。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