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07-0011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吕政办发〔2007〕215号】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307国道改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7年11月21日

吕政办发〔2007〕215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307国道改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

    

离石区、汾阳市人民政府:

现将《307国道汾阳冀村至离石段改建公路沿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307国道汾阳冀村至离石段改建公路沿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省交通厅的要求,参照沿黄干线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订的,具体付款方式由307国道改建分公司直接对离石区、汾阳市人民政府。补偿费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一周内支付50%,其余根据手续的办理情况分期支付。

           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307国道汾阳冀村至离石段改建公路沿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标准

备注

水地

6364

旱地

平地(梯田)

3189

坡地

2500

退耕地

2000

还林地

1000

平板房

350

新、水暖电齐全,室内已装修

300

新,无水暖,室内未装修

300

旧,水暖电齐全,室内已装修

250

旧,无水暖,室内未装修

150

打顶,室内未筑完

100

未打顶,墙路已筑完

70

墙路未筑完

窑洞

200

新,已装修

180

新,未装修

150

旧,完好

100

旧,破损或室内未处理

简易窑

100

简易房

50

砖瓦房

50

围墙

砖墙

15

石墙

15

水泥砂浆

10

干砌

土墙

6

2m以上

大门

1000

砖混,瓷砖或水刷石面,铁门

700

砖混,铁门

500

砖墙,木门

厕所

160

水井

4500

枣树

核桃

枸杞树

幼树

10

3以下

初果

100

4—10

中果

180

11—14

盛果

300

15以上

果树

幼树

15

包括桃、杏树

初果

100

中果

150

盛果

180

用材树

幼树

5

10以下

中树

30

11—29

大树

50

30以上

松柏树

小树

30

50以下

大树

40

50以上

电力杆

500

通讯杆

300

室外灶台

50

菜窑

200

坟墓

500

河坝、石棱

100

石砌水渠

m

25

圪台

15

硬化院子

30

砌体

灰砌体

50

干砌体

30

水泥浆砌

100

猪圈

150

鸡窝

30

牲口圈

20

水窑

壁厚<0.8

m

35-40

壁厚≥0.8

m

45-50

水池

50

厂矿水池

地下管道

m

30

m

15

PVC

排水

过道

30

预制

50

  主题词交通 公路 补偿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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