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08-00530 主题分类: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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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9月01日

吕政办发[2008]109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组成员单位:

今年1--7月份,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呈同比上升趋势,累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5起、死亡1 7人,同比增加1起、5人。8月18日21时3 0分,在孝义市境内孝石线3公里处发生了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介休市绵山景区开发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晋K13322的金龙客车与一辆晋M25128的运煤卡车相撞,造成1 2人死亡、2 0人受伤。“8-18”特大事故发生在奥运会期间,不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给我市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全面建立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始终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来抓,牢固树立“抓经济必须先抓安全”的理念,尽快建立健全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构,已建立机构的,要理顺工作机制,确保高效运行。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组的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全力抓好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城建、安监、教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在日常预防、措施落实、细化责任、责任追究、督促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形成齐抓共管、运转高效、预防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排查重点,加大隐患整治,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把隐患排查与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个部门,责任分解到各相关责任人,排查要细,整治要实,措施要硬,效果要好。要把运输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道路施工是否经过交通安全审批,新修或改建道路竣工是否符合安全通行条件,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各种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有关部门履行隐患排查整治的职能是否到位,以及客运车、校车安全危化品运输、客运企业、国道、省道等作为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对整治不力的要严格追究各层级责任人的责任。要全面整顿全市交通运输秩序,切实加大对屡次违法驾驶人、悬挂外地牌照长期驻本地行驶的客车、客运车车主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套号牌、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全市上下要深刻吸取孝义“8·18”特大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整治,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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