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09-006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4月09日

吕政办发〔2009〕7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消除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月12日,我省祁县、河曲相继发生两起特大交通事故,1月12日、2月8日我市汾阳市境内也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目前,我市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还仍然存在,在个别路段和地方还十分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根据全省部署安排,市政府决定从2月20日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以消除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君、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杜玉林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为目标,突出整治重点,最大限度地消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促进吕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吕梁创造安全、畅通、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我市国、省道上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公安、交通、城建、农机、教育、安监、工商、卫生、气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郭丙福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整治重点

重点车辆:校车、客运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和2009年以来交通违法3次以上的车辆。

重点道路:全市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县乡公路、城市路段。

重点人员: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驾驶人,违法3次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含)的驾驶人。

重点企业:汽车站、客运企业、货运企业、专用接送车单位。

重点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逆向行驶、酒后驾车、违法会车、未按规定让行、遮挡、挪套号牌、假牌假证、驾乘摩托车不载安全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任务及措施

此次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和公安部关于《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和进一段时期气候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多开展的一次重点突出专项整治行动。

(一)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严格执法程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各级公安部门要形成以交警为主,其它各警种全力参与的多警种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以路面为主战场,以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为重点,进行严查、严控、严治、严处。特别是对违法运输剧毒危化品的车辆要做到逢车必查,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打击一起,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要切实加强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对于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及路况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安交警部门对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时,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冰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到该停运的停运,该封路的封路,对已经出发的车辆该劝返的坚决劝返。同时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滞留群众的安置工作。交城、文水、汾阳、离石、柳林要加强与当地高速交警部门的联系,确保因天气等突发事件造成高速封闭时,不发生交通堵塞。对可能因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交通堵点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路段,要组织应急小分队,适时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公安机关应根据公安部、省厅安排部署,应适时开展集中整治日行动。

(二)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的监管,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站。在春运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客运班次进行摸底、排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三级以下县乡道路夜间通行客车;对省际、市际外地客车违反规定夜间途径我市三级以下县乡道路的客车,要及时抄告有关部门进行整顿;同时,要对驾驶人培训学校或机构进行一次有效的整顿,切实提高驾驶人培训学校或机构的培训质量。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格的培训学校或机构要予以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能达到标准或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要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要落实专人负责学生放学的交通管理制度,与公安交警部门主动协调加强对校园周围的道路秩序管理,对农村寄宿制学校要根据在放学、返校时根据运送需求,向运管部门及时报告运送计划,确保学生能安全回家,安全返校;坚决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或交通要道上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的安全。

(四)农机部门要进一部加大对农机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农村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等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消除农用车载人现象;加大对农村道路无牌无证农用车的源头监管力度,切实减少安全隐患。推进全市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

(五)卫生医疗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急救机制,特别是国省道沿线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大交通事故医疗急救设备投入,不断提高事故伤员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员的死亡。

(六)工商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格认真排查车辆维修、非法改装的配件摊点,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制止非法技改车辆流入市场,驶入道路。

(七)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测、预报,特别是对异常天气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以增强对事故预防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八)全市的客运、货运企业要进一部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跟踪监管制,会场报告制,切实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逐车建立运输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特别是对客运企业要加强对挂靠公司与车辆的动态管理,督促挂靠车辆加强车辆的安全技术保养,强化挂靠公司意识,切实增强运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责任单位:交通运输部门)。

(九)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职监管,确保各职能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十)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提高整改效果,专项整治期间,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会同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对全市境内国道、省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并形成排查书面报告,县乡、县际道路由各县政府组织实施对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不能完成整改的,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临时制定措施加以管控,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形成整治合力。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方案,确保整治目标的落实。

(二)强化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整治声势。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整治需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或栏目,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在各职能的主要窗口阵地悬挂宣传图版,散发宣传资料,在公路沿线墙体喷刷公益宣传广告,在国省道上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大张旗鼓地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迅速形成专项整治浓郁氛围,以争取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确保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三)加强检查督导,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整治收到实效。专项整治期间,领导组将抽调专人深入到全市就整治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和职能职责、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打分排名。

(四)加强信息沟通,注意上传下达,做好整治经验总结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做好信息沟通,并及时将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向市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馈,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对好的做法、好的工作经验要及时收集推广。整治工作报表要每周五上报一次,4月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二○○九年三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