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09-00616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表彰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09〕36号 | 发布日期: | 2009年04月10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彰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 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2008年,全市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争先创优、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推动全市档案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决定:
授予吕梁市委办公厅等26个单位“2008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离石区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08年重视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离石区档案局等8个单位“2008年档案业务工作考核一等奖、二等奖”;
授予交城县档案局“2008年档案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柳林县档案局“2008年资料采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离石区档案局“2008年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王树英等60名同志“2008年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档案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2008年重视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2008年档案业务工作考核一等奖、二等奖名单
4、2008年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8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吕梁市委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吕梁市人事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交通局
吕梁市档案局
吕梁日报社
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吕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山西中储粮文水直属库
汾阳市委组织部
国家统计局孝义调查队
交口县交通局
石楼县财政局
中阳县人民法院
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人民政府
吕梁市离石区妇女联合会
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
岚县实验中学
临县地方税务局
方山县财政局
2008年重视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离石区人民政府
柳林县人民政府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08年档案业务工作考核一等奖名单
离石区档案局
柳林县档案局
交口县档案局
中阳县档案局
孝义市档案局
2008年档案业务工作考核二等奖名单
交城县档案局
石楼县档案局
方山县档案局
2008年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王树英 吕梁市政协
李林超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郭海芳 吕梁市公安局
张亚荣 吕梁市司法局
高永兰 吕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刘少毅 吕梁市人口计生委
王美仙 吕梁市农业局
刘金莲 吕梁市水利局
党慧芳 吕梁市档案局
任海兵 吕梁市档案局
郭巧英 吕梁市档案局
康淑莲 吕梁市档案局
刘俊敏 吕梁市档案局
杨茹凤 吕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原锦花 吕梁市扶贫开发局
张继红 吕梁市物价局
王兰芝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马瑞珍 吕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李盈鹏 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闫丽珠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王喜英 交城县档案局
康秀萍 交城县教育局
李 浩 文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杨栋庭 山西中储粮文水直属库
王金耀 汾阳市农业局
赵丽霞 汾阳市阳城乡人民政府
张季莲 孝义市档案局
任爱兰 孝义市档案局
马红艳 孝义市国土资源局
梁改峰 孝义市柱濮镇人民政府
周向红 交口县档案局
杨爱萍 交口县财政局
张改萍 交口县经济局
魏秀萍 交口县国土资源局
张 艳 石楼县档案局
宋翠红 石楼县档案局
张美琳 石楼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贺建强 中阳县委办公室
任永峰 中阳县委组织部
杨玉萍 中阳县档案局
温懂青 中阳县档案局
张锁珍 中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王爱军 柳林县档案局
夏 利 柳林县档案局
宋瑞芳 柳林县人事局
薛娇林 柳林县文化局
李淑平 离石区档案局
贾月平 离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闫保林 离石区交口中学校
付慧兰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高亚平 兴县档案局
张聪明 兴县档案局
刘兴春 岚县档案局
李亮君 岚县实验中学
牛美连 岚县城关小学
刘艳红 临县档案局
郭小玉 临县地方税务局
刘晓红 方山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刘喜平 方山县财政局
张玲玲 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