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0-0061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0]54号 | 发布日期: | 2010年05月30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府领导
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按照3月26日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精神,我市列入2010年度的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省政府将于年底考核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
结合省重点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工程项目多、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2010年我市的省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市长总负责,各副市长按政府工作分工具体负责。望各县(市、区)、各部门突出重点,真抓实干,逐个推进,努力把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