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0-006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0]54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30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府领导

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按照3月26日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精神,我市列入2010年度的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省政府将于年底考核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

    结合省重点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工程项目多、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2010年我市的省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市长总负责,各副市长按政府工作分工具体负责。望各县(市、区)、各部门突出重点,真抓实干,逐个推进,努力把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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