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0-0070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O]15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28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办发电[2010]11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要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为抓手,对全市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无一遗漏全面排查,全面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大力开展隐患整改,全面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特别是对长期以来存在的气瓶无证充装和超期使用、非法违法安装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行为要采取强硬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l、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全面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其他负责入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落实特种设备工作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企业要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当地乡镇政府和县(市、区)质监部门、安监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及时整治。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涵盖生产使用特种设备活动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企业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从业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教育、要求和监督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4、严格履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法定职责。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生产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对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在用特种设备要依法登记和依法检验。

    5、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和特种设备申报制度。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申报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事故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难以立即消除、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限期进行评估、报告和治理。要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申报制度,对本单位所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检验、登记等安全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单位申报,使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对有关特种设备进行监管、检验。

    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演练制度。企业要编制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做好预案的修订完善、专家评审、学习培训、宣传发布等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效运用预案。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力、处理及时。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按有关规定上报的同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协助监管部门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切实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层薄弱的问题。要建立并认真落实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用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程序管好人、管成事。针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现状,当前尤为重要的是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研究出台有关特种设备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确保有关重大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机制。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依托企业建立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完善应急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事故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传递和反馈特种设备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要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制,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安全监察,对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重点打击。要对重点区域包括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重点监察;要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技术检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因把关不严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完善特种设备举报受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确定举报受理机构和人员,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确保24小时有人受理。特别是接到举报后要迅速查处,经查属实的要从严、从快处理。建议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协同有关单位、乡镇和社区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特种设备的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环境。

    3、有关部门对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履行相关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指导,同时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通知、移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监、安监、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就有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确保有关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出台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努力开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局面。

OO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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