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闭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1-00751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0]170号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1日
发文机关 关  键  字交通 铁路 建设 资金 通知
标  题关于吕临支线铁路房屋拆迁奖励事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铁路 成文日期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吕临支线铁路房屋拆迁奖励事项的通知

离石区、方山县、临县人民政府:

    为了使省重点工程吕临支线铁路房屋拆迁工作和谐顺利推进,确保工程工期,维护社会稳定,比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吕梁段房屋拆迁奖励事项的通知》(吕政办发[2010]162)精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并交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对被拆迁居民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核定为:按被拆迁户主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居民户5 0元。

    另外,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完成拆迁并交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按拆迁主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核定拆迁组织奖。此资金由市协调领导组统筹安排。

以上所需费用从本项目拆迁资金中支付。

                             二OO年十二月七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