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1-0079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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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1]45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05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级经济调节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对各部门和行业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以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和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打造“正义吕梁、责任吕梁、阳光吕梁”,为吕梁“五三”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今年全市各级经济调节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共76个部门、行业、学校、医院以及全市所有基层站所被确定为2011年的评议对象。

    (一)经济调节部门(15个)

    发展改革委、经委(国资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烟草公司、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畜牧局、商务局、煤炭局、供销社

    (二)社会管理部门(11个)

    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文物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执法监督部门(15个)

    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六大队、高速交警八大队、高速交警十一大队

    (四)公共服务行业(22个)

    地电公司、国电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银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焦炭公司、信用联社、市人民医院、汾阳医院、吕梁电视台、吕梁高速公司、吕梁火车站、太佳高速建管处

    (五)学校(13所)

    贺昌中学、职业中专、实验中学、高级中学、交城中学、文水中学、孝义中学、汾阳中学、石楼中学、中阳一中、柳林联盛中学、临县一中、吕梁高专附属中学

    (六)基层站所   

    全市设在乡镇(街道)的所有基层站所(站、队)。

    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部署的纠风工作重点及市行评办问卷调查结果,今年我市确定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煤碳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为重点评议对象,这些部门评议的重点是:卫生系统的医院、卫生监督所、合医中心,教育系统的学校,公安系统的治安、出入境管理、派出所、车管所、事故科、交警中队,交通系统的运管所、路政大队,城建系统的供水、供气、供热部门、城市执法大队,国土资源系统的执法大队、矿管科,煤运系统的检查站、验票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医保中心、工伤保险中心,人事系统的工资、职称科室。各参评部门、行业都要确定1—2个窗口单位、内设科室作为重点评议岗位,紧紧抓住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环节进行评议,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集中解决几个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各县(市、区)要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一些关键岗位进行评议,确定一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评议。要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确定重点评议对象,特别是要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抓好乡(镇)、街道和社区民主评议活动,突出抓好基层站所的评议和整改。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市委决定今年为全市的“作风建设年”,提出了“认真务实、立说立行、团结奋斗”和“勤政、作风、履职”的要求,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工作要紧扣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去开展,扎实有效地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整顿,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抓起,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学习弘扬“右玉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各项规定以及省纪委出台的“五条禁令”。要结合“三项整治”(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和“三项整顿”(治庸、治懒、治散),深入开展“评学、评勤、评廉、评效”,努力提能力、增效率、正风气。要把及时完成市委书记、市长热线电话转办的各类问题的办结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要根据部门和行业的职能和特点,按照市委提出的“吕梁速度”、“吕梁模式”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评议。经济调节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立项过程中是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是否安全合格上;社会管理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是否推进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强农惠民政策上;执法监督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及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重点要放在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上;基层站所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解决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吃拿卡要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等问题上;学校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落实政策制度、严格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上;医院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深入推行院务公开、切实降低医药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开大处方、收红包、吃回扣的问题上。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基层站所的评议日常工作由县(市、区)参评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年终测评考核工作由县(市、区)行评办负责组织。市、县两级参评部门和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行评办、纠风办要加强对日常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4月10日至5月15日)

    l、抓好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及参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抓好舆论宣传。各县(市、区)行评办、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评议内容、评议重点、评议方式、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使参评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主动参与。5月下旬,全市组织一次各部门、行业和各县(市、区)参加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3、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各参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吕梁日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突出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要结合实际,有具体量化的指标、监督电话(包括监督部门)、反映问题督办解决的时间等具体内容,字数控制在lO0O字以内,并报各级行评办审核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和行风监督电话在本单位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设立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1年5月16日至11月20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2011年6月底前报市行评办。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各县(市、区)的听证对话会以组织数个参评部门集中进行为主,年内至少组织两次。听证对话会的预案要提前两周报市行评办审查备案。市直参评部门要在9月30目前自行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以在广播电台主办为主,没有开通广播电台的县行评办要积极与电视台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热线节目。

    3、市行评办八月份召开一次经验交流座谈会,探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新办法。

    4、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各级行评办、纠风办、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基层站所,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每季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特别是在“三项整治”和“三项整顿”中存在的问题。市行评办、纠风办对暗访情况要制作成录象片,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观看。对典型政风行风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调查处理情况要跟踪反馈,对没有处理结果的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扣分依据。

    5、整改反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对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政风行风热线”、“社会观察”节目和“聚焦政风行风”栏目、“政风行风网站"及日常热线电话等反映的问题,市行评办、纠风办每半月汇总一次,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请领导批示后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转办问题不落实的的,行评办、纠风办和节目组要跟踪督办,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6、问卷测评。第四季度市行评办统一组织问卷测评活动。具体组织形式、测评内容等按《工作考核、问卷测评实施方案》执行。

    7、网上评议。为了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渠道,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所有参评部门的监督,《吕梁纠风网》(网址为:www.LLJFW.com)开设了专门的“留言板”、“您来评议”、“网上举报”、“反馈版”,办理群众的投诉和评议。“您来评议”栏内,将各参评部门和13县(市、区)的测评内容公布网上,以便网民随时测评和留言。各县(市、区)行评办、纠风办要结合实际开展网上测评,市直参评单位也要利用门户网站,开设政风行风评议专栏。

    8、建章立制。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管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外部推动向自我行动转变,形成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测评考核计分比例。以群众问卷测评为主,群众问卷测评得分和工作考核得分按70%和30%的比例计入总分。

    2、工作考核方法。工作考核分经常性工作考核和年终考核。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各级行评办负责,依据“日常工作规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几项指标进行。平时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要把各级行评办平时掌握的包括资料报送、信息编发、参加会议、电话举报、明察暗访等综合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要占到工作考核的40%。年终考核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组统一安排实施。

    3、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县(市、区)对参评部门、行业的考核和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要按规定时限报市行评办,市级行评办汇总统计后,报市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审定,发通报予以公布。

    4、总结阶段。各县(市、区)、各参评部门、行业的年终总结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回市行评办。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要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组织部门和上一级政府行评办、纠风办报告,对垂直管理单位要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群众满意度高、综合测评考核名列前茅的部门和行业,市政府要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于群众满意度低、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纪委监察局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对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吕梁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在人力、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督查。各级行评办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要把评议工作与“三项整治”和“三项整顿”工作相结合,凡“三项整治”和“三项整顿”考椤排名靠后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要及时编发评议动态信息,每月至少编发一期,每县(市、区)年内在省信息上必须上一篇,被表彰的县(市、区)年内至少上两篇。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要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测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方法更有科学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有公正性。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被评单位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评议代表及其他参与民主测评和考核的人员,严禁接受被评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安排的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在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评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较差或最差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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