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1-0085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做好我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1]120号 | 发布日期: | 2011年08月22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我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
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我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为给村民委员会换届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当前,做好这项工作可有效推动村委换届工作,让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从长远看,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村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有效遏制农村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专项审计对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为: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的村民委员会主要成员,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民委员会成员。
三、审计内容
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在村委换届选举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决定成立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领导组(领导组名单附后),组织协调专项审计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王盛章副市长担任。领导组成员由组织、农经、民政、财政、纪检、检察、公安、农业等相关单位组成。
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吕梁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吕农经发[2011]18号)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专项审计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将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2、依法审计。农经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审计工作。此项工作要与三年一轮的常规审计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率。审计时要依据《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条例》、《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要廉洁奉公,不得徇私舞弊,确保审计质量。
3、部门配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经部门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4、严肃查处。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审计中查出的其他问题,要按财经管理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5、及时公布。为了融洽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对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前及时公布,把农村财务运行的真实情况及时公布,真正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6、督促检查。市农经局要对各县(市、区)的专项审计工作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的审计情况进行抽查审计,每县抽查3---5个村。
7、保障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审计经费,给专项审计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领导组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吕梁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
责任专项审计领导组名单
组 长:王盛章 副市长
副组长:范引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武世祯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高维斌 市农经局局长
薛培荣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魏和宁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子康 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高卫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一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成元 市农业局副局长
史兴唐 市农经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经局副局长史兴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村财务审计科科长郝丁红兼任。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