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2-0073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全面实施市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2]63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06月29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施市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
创建工作的通知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落实2012年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星级公园、园林道路、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晋建城函〔2012〕357号)要求,现将今年市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任务
吕梁市区内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任务有吕梁国际宾馆24个单位,市委家属院等12个小区(详见附件4)。
二、创建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具体申报条件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山西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和园林道路申报与考核办法》(晋建城字〔2011〕214 号)执行,结合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道路”活动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59号)。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初审、按时申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于7月6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容园林科。
3 、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各单位请于13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容园林科, 7月中旬将组织我市园林、市政、林业、环卫等部门专家进行实地考核打分,评出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并命名,并将符合省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条件的于 7 月 20 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申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适时组织专家实地考核、验收后命名、授牌。
三、创建申报资料
创建市级、省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需提供如下申报资料:
1 、《山西省园林单位(小区)申报表》;
2 、各申报单位(小区)管理养护单位自查结果的报告(附主管部门的考核打分表);
3 、单位(小区)的绿化效果图、平面图等规划设计图及实施情况说明;
4 、单位(小区)的绿化效果照片,即能客观、完整、准确体现其园艺水平的图片,包括全景及部分特景照片,不少于 3 - 5 张(其中至少有一张全景),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5 、《2012 年省级园林单位(小区)申报汇总表》。
以上 1 — 5 项附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省、市、县各一份),第4、5 项电子版发到 214418946 @ qq . com 邮箱中。
联 系 人:张金娥 李霞
联系电话及传真: 0358 — 3398054
附件: 1 .山西省园林单位申报表
山西省园林小区申报表
2 .山西省园林单位考核评分表
山西省园林小区考核评分表
3 . 2012 年省级园林单位申报汇总表
2012 年省级园林小区申报汇总表
4 . 2012 年吕梁市区创建园林单位任务表
2012 年吕梁市区创建园林小区任务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