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2-00743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2]70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07月03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现将《吕梁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吕梁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和省政府“ 6 . 20 ”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动员、全民动员、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进一步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及全国“两会”安保工作成果,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行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效彪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王武道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南建中 市安监局局长
赵春阳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各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主任由赵春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冯文平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和各县(市、区)政府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战役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29日至7月5日)。市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奖惩办法。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于7月5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制定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7月5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从政策、制度、资金等各方面对消防事业发展给予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领导好本地区的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消防部门的汇报,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亲自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根据消防工作形势和阶段性的火灾特点,组织消防专项行动,部署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各县(市、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强化督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公安消防支队进入等级战备,强化重点保卫目标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迅速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党政机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供水、供油、供气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二是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网络化排查。各个网格明确监管人员,量化工作标准,逐个单位、逐条街道、逐个社区(村庄)、逐栋建筑进行排查,逐片、逐区、逐网格整治过关;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六个一律”,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二)认真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一是要加强灭火救援准备工作,集中开展灭火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重点针对辖区内高层、地下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熟悉,制定针对性、实战性强的灭火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实装实战演练,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市消防支队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机制,制定预案,并在演练中不断强化与社会单位的协同作战效能。二是要切实加强执勤备战,深入研究灭火救援技术和战术,提高灭火指挥技术水平和部队快速反应能力。要组织全员参加“六熟悉”,切实掌握水源、道路等情况;要认真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重点加强对社会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党政机关、大型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实战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要对车辆装备、灭火药剂、随车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配齐配足并完整好用。一旦接到重点单位报警,实行多点、多队出动和一次性集中调度,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三)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面向社会开放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教育场所,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结合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任务,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要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持续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各级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社会单位、农村和社区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消防教育培训,达到能整改本岗位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三个能力”要求。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卒,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把十八大消防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好、落实好,确保我市在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单位职能的,必要时要采取消防联合执法方式,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部门、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警种、公安派出所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中的任务。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访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期间,对火灾频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发现并通报批评;发生较大以上责任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认真总结,落实奖惩。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党的十八大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市政府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7月5日前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 7 月起,每月15日和月底分别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上报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