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2-0074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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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吕梁市消防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2]72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7月27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消防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吕梁市消防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吕梁市消防志愿者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活动,传播消防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全民积极参与、传播消防知识—— 消防志愿者在身边”活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工作目标

按照“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消防志愿者活动原则,以“全民积极参与传播消防知识 ——消防志愿者在身边”为主题,积极鼓励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专业特长的群众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动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等社会力量以《消防法》和《纲要》为主要内容,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抗御火灾能办,纂天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送平安进家庭活动。主要发动各级注册消防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意向的社会吝界群众在自己的家庭普及消防志愿服务理念,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消防志愿者的身份注册,带动家庭其他成员特别是少年儿童,共同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家庭制订应急疏散方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表》,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

(二)开展送平安进社区活动。成立社区志愿消防组织,发动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老年协会、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等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与社区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遇险情时帮助疏散逃生。

(三)开展送平安进校园活动。建立健全大学生消防志愿者队伍,成立大学生消防志愿者协会,发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消防志愿者活动,指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帮助查找身边火灾隐患。通过聘任消防辅导员、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学习、观看消防演习等活动,使广大师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各种逃生技巧。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 4 小时。

(四)开展送平安进农村活动。以大学生村官为主,重点在各村(社区)宣传消防知识,排查火灾隐患。同时,加强乡村基层消防志愿队伍建设,将乡镇文化员、广播员、安监员和综治员纳入消防志愿活动范畴,对他们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将查改本地火灾隐患、传播消防安全知识等任务纳入其岗位职责。同时,消防志愿者就近与农民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帮助查找火灾隐患。

(五)开展送平安进单位活动。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志愿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提请单位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帮助身边人员掌握消防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要注重活动的广泛性、参与性、常态性、互动性,并运用好奖励激励机制,不断扩大活动的规模、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各县(市、区)文明办要把“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考核重要内容。

(二)广泛发动,集聚力量。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尽可能吸纳更多热爱消防事业的社会成员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同时,要结合网格化社会面防控工作,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参加消防志愿活动。各地可在辖区内的大型商场、文化场所等借助服务台,设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处,广泛吸纳消防志愿者。要加强消防志愿者的专项注册工作,自愿成为消防志愿者的社会成员按照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注册。

(三)媒体联动,广泛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强与报刊、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协作,策划并组织开展好“全民积极参与传播消防知识 —— 消防志愿者在身边”活动的新闻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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