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2-007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7?28”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2]77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07月27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全市“7·28”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51 次会议纪要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地震局2012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晋震发〔2012〕13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吕政发 〔2012〕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7·28”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和服务吕梁转型跨越发展的原则,结合实际,重点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履行防震减灾法律义务,自觉依法参与防震减灾的氛围。为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活动时间
2012 年 7 月 25 日至 7 月 31 日
三、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防震减灾。
四、活动内容
1 、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周期间,要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通过设置展板、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气球,发放防震减灾科普资料,演出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营造全民关注防震减灾氛围。
2 、强化一周新闻媒体宣传教育。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或播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节目,并在报纸刊发相关科普知识,通过移动、联通的公共服务短信做好防震减灾宣传。
3 、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要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村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划拨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在开展活动期间,要注意把握分寸,不可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一旦遇有谣言发生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平息。市地震局要在组织做好宣传活动的同时,适时到各县(市、区)检查和指导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本次宣教活动的经验,于 8 月 3 日前将此次活动的书面总结及活动图片(电子版)报市防震减灾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市地震局)。
联 系 人:张瑞枫
联系方式: 0358 - 8222612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