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2-00784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2]120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11月09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目前冬季已至,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全市各地已进入火灾多发期。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耐火等级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冬季也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集中的时期,各类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相对集中,是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全市冬季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冬防战役。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消防工作新格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对冬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冬防工作责任网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冬防期间,各地要将冬季消防水源设施作为重点,组织市政、城建等部门立即对消防水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普查、保养和维修,落实保温防冻措施,保证灭火用水。
三、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火灾预防工作,把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作为冬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要全力抓好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实施夜查。二是要全力抓好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治理。加大对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三是要全力抓好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各地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问题,要依法督促其整改;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予以停产停业。四是要全力抓好“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厂房、库房内的员工宿舍。五是要把重大火灾隐患作为冬防工作的攻坚重点,动用一切力量,用尽一切办法,年底前力争整改完毕。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使全社会都了解《消防法》的内容,明白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自觉遵守消防法规,维护消防安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灭火的基本技能和逃生的基本方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督促新闻单位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消防宣传力度,确保社会公众能经常听到、看到并了解冬季防火安全常识;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冬季火灾案例,以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全面提高社会公民防火安全意识。
五、认真准备,加强值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根据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各级公安消防部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及乡(镇、街道办)义务消防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切实加强执勤战备和灭火训练工作,认真做到“六熟悉”,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力争把各类火灾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