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3-0095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3]12号 | 发布日期: | 2013年02月27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现将《吕梁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6日
吕梁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增强消防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持续不断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增强社会火灾事故的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此次消防宣传工作的目标为: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三、工作任务
(一)家庭社区消防宣传专项行动
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家庭应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并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表》、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参观一次消防站、组织一次逃生自救演习或参与灭火演练。到 2015 年, 90%以上的成年公民达到“三懂四会”(即懂家庭火灾危害性、懂家庭火灾基本知识、懂家庭常见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会扑救初起火灾)。
2 、到 2015 年,100%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计划或方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在重要防火时期、“ 119 消防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到 2015年, 100%的社区成立志愿消防组织,发动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老年协会、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等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社区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遇险情时帮助疏散逃生。从2013年起,按照每年 20 % 的进度,为每栋住宅指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完好。
3 、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地设置消防宣传牌(栏)、橱窗等,适时更新内容;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每个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户外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
4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应储备灭火用水、沙土,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提倡家庭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5 、到 2015 年,全市100 %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必须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
(二)学校消防宣传专项行动
1 、学校应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不同年龄阶段教育对象的认知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制作动漫片和多媒体课件、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等活动。各类学校都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中、小学生要达到“三懂一会”的要求(即懂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懂火灾的危害性、懂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掌握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2 、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到 2015 年底,全市将创建评定 30 所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3 、积极开展校园消防主题活动,在中小学积极创办“少年消防警校”,开展争做“消防小卫士”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 119 消防日”等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同时,小学、初级中学每学年户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崔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 4 小时。
4 、到 2015 年,城区学校、有条件的农村学校要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室,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并组织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学校要充分利用闭路电视、有线广播、多媒体、校园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手段和报刊、板报等传统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月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不少于一次,有校园局域网或互联网学校网站的要在主页上设置消防专栏。
5 、学校要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每学年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演习。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
(三)农村消防宣传专项行动
1 、到 2015 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并将其纳入消防平安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基层乡镇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组织人员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2 、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教育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引导村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教育村民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3 、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乡镇、村庄应在人员聚集场所、山火频发区域和村组的醒目位置设有永久性消防安全标语口号,利用村组有线广播或闭路电视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乡镇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 1 次。
4 、到 2015 年,100 %的村庄应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牌)、橱窗等。条件成熟的乡镇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定期向村民开放,室内有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如火灾案例、消防知识挂图、展板、光碟等)及声像播放等设备,配备常见逃生自救工具及使用说明。乡镇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督促乡镇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 、鼓励农村基干民兵、村镇干部和村民加入义务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与弱势群体人员结成帮扶对子,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查找隐患,遇险时协助逃生自救。
(四)社会单位消防宣传专项行动
1 、到 2015 年,全市100%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志愿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建议本级行政学院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纳入党政干部培训班的必训内容。
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培训或参观一次消防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年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4 、到 2015 年,全市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消防宣传阵地,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应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人员密集场所宣传专项行动
l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开展“三提示”消防宣传工作,即结合本场所情况,向顾客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和路线、灭火和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 、人员密集场所应制定详细的灭火疏散逃生预案,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并到消防教育场馆参观体验,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 、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在场所主要入口处和疏散通道要张贴重点区域消防平面示意图。
4 、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机、船)场所、站台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电子显示屏、车(机,船)载视频和广播系统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四、工作步骤
“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从 2013 起至 2015 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 13 年 l 月 l 日至 l 月 15 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吕梁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本地“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3 年 l 月 16 日至 2015 年)。各地组织公安、消防、建设、安监、教育、广电、劳动、民政、文化、新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按照“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标准开展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5年底)。对照“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市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并积极做好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将“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周密部署。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全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
(三)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开展“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帮助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积极开展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附件:吕梁市“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考评分值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