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3-00988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推进吕梁市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3]50号 | 发布日期: | 2013年05月15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吕梁市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 2010 — 2020 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山西省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 (晋政办发〔2012〕67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市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机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基础工程;是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推动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公民素质整体提升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把它作为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内容,大力加以推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教育强市的指导精神,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各方参与相结合,依托、利用、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具有吕梁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建设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推进我市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职中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原则;坚持自主学习为主,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校、社区和其他社会组织相互沟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区规划、试点带动、分步推进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到 2015 年底,全市形成较完善的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和督导评估制度;构建各类教育培训相互衔接和沟通的终身教育“立交桥”;到 2020 年底,基本建成具有吕梁特色的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基本构建和完善从学前教育到老年教育、学校教育到社区教育、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到技能培训、城市居民教育到乡村农民教育,具有时代特征、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
到 2020 年底,全市新增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3 . 5 年以上,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 90 %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 60 %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1 . 5 年,人均年阅读量、读书时间等读书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共识,基本形成多形式、广覆盖的学习型组织体系。 60 %的街道、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建成学习型组织, 30 %以上的家庭建成学习型家庭。
全市教育文化资源普遍向社会开放,数字化学习网络服务平台完善,各级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文化教育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快普及社区教育,全市经济发达的城区普遍开展社区教育,到 2020 年,社区教育的普及面达到 80%。
到 2015 年底,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在每年 10 月,各级党委、政府要启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各地启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具体安排为: 2013 年,启动县(市、区)为孝义、汾阳、柳林、离石、交城; 2014 年,启动县为文水、中阳、兴县、临县; 2015 年,启动县为交口、石楼、岚县、方山。
基本实现“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体系社会化、学习方式科学化”的目标,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体系
(一)构建终身教育网络。各地要建立健全以县(市、区)职教、成教中心为龙头,以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为基础,覆盖县(市、区)、乡、村的农村成人培训网络。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以电大系统为依托,统筹整合利用社会各类学习资源,建设终身学习资源库。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形成全覆盖的终身教育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
(二)努力搭建各级社区教育平台。将普及社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强城乡社区教育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托当地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具备条件的教育机构,建立集终身教育管理、学习指导、信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教育中心或学院;街道和乡镇要充分利用闲置的中小学校和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建立社区教育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终身教育学习点。从而形成县(市、区)办社区学院、乡(镇、街道)办社区学校、社区(村)办社区学习中心的“三级社区教育教学模式”,搭建全民学习公共资源平台,满足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的迫切需求。
五、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一)科学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各级政府要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促进教育公平和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条件成熟时,可开放大中小学活动场所,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各中小学、成人教育学校要指定专人联系社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老年大学、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社会公共资源,做到为民所设,为民所用。
(二)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主管领域的教育培训进行统筹规划和具体指导。开展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教育培训和主题学习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介绍。建设一批学习型社会的标志性项目,使广大群众感受知识魅力,激发学习热情,营造全民学习的氛围。
(三)开展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利用和引进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挖掘、传播社区内各类传统手工艺技能,面向各类人群开展在岗、转岗和下岗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四)积极推动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与社区教育的统筹街接。充分利用当前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提供的有利条件,开展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社区居民,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成为非农劳动力职业技能和生活技能方面的学习需求,为农民工和新一代农民了解、熟悉、适应城市生活和就业环境提供学习机会。
(五)大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德育工作体系。
六、加强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
(一)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创建学习型县(市、区)。把学习型县(市、区)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整合区域内教育和学习资源,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学习网络和创建模式,逐步培育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激发区域创造力,全面提高竞争力。
(二)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办事效率为目标,建设学习型机关。按照上级要求,利用“山西干部教育在线”“吕梁大讲坛”“党校培训”等平台,大力开展干部学习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进课堂、下基层、深入学习实践,努力打造一支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的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时代要求、人民满意的学习型机关。
(三)以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和思想理论水平为目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树立学习理念,创新学习方法,构建学习体系、健全学习机制等,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形成一种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的良好风气。
(四)以增强企业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建设学习型企业。各类企业都要培育企业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以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和社区和谐为目标,建设学习型社区。整合社区学习资源,完善学习体系和学习网络,组织开展适合各类人群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满足居民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区和谐。
(六)以提高农村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创建学习型村镇。大力开展农村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为农业现代化,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和城市有序转移提供服务。
(七)以提升生活质量和弘扬传统美德为目标,建设学习型家庭。开展以德立家,以学兴家活动,形成“父母带头学、家庭全员学、互动创新学”的家庭学习氛围,努力实现社会与家庭学习互动,提高家庭成员适应社会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
(一)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市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市组织、宣传、人社、财政、民政、农业、经信委、教体、工商、国税、工会、团市委、妇联、住建、人口和计划生育、文明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由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是统筹全市终身教育资源、建立制度、制定规划、指导工作、组织试点、交流推广等;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制定评估考核方案,加强督导考核力度,对全市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定期召开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会议,探讨和解决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领导。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终身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认真落实安排成人教育专项经费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逐年递增。企业要落实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 . 5 % — 2 . 5 %足额提取教育经费,企业培训经费的 60 %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支持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家庭及个人增加学习投入。
(三)建设终身教育师资和管理队伍。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下,按规定配齐专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教师在职务、职称、工资、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校都必须享受同等待遇。要充分发挥社区内教师、专家等各类专业人员和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积极性,建立一支数量足够、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的重要力量。
(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环境。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