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3-0099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3]61号 | 发布日期: | 2013年06月17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
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评估任务。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1日
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和中期评估年。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为组织开展好《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的法律要求和现实意义
(一)“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二)“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现实意义。
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是确保我市实现 2015年跨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强市行列的客观要求。“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实现经济转型跨越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关键时期,结合我市实现“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经济建设的各项要求,科学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评价我市“十二五”规划前两年的实施情况,提出符合发展实际的规划修改和调整的意见、建议,是确保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各项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规划是我市 2011 年到 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总体安排,是市政府近五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作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开展中期评估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研究,评估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吕梁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分析问题并查找原因,根据需要适时修正调整规划目标,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确保顺利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总体要求。
1 .战略性与阶段性目标分析相结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目标,分析我市“十二五”以来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中的成绩与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评估“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性评估战略任务与宏观政策的实施情况,整体评价“十二五”规划实施效果。
3 .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分析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突出约束性指标完成度分析,客观评价政府履行公共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完成情况。
三、“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为 2011 年至 2012 年的完成实绩,并预测 2013 年底和 2015年完成情况。中期评估以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对象,重点分为形势分析、目标评估、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城乡建设、社会民生、开放合作和体制改革等内容,结合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开展评估。评估报告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展和政策实施的基本情况,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应指标的建议和理由,以及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
(二)“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职责分工。
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主要包括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和总评估报告,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由市发改委相关专业科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总评估报告由市发改委综合科牵头负责。
四、“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程序、方法、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评估严格按照国家、省发展规划有关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坚持科学开展与民主参与相结合,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加强组织保障。
(一)“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程序。
市政府下达开展吕梁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中期评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文实施。
(二)“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方法。
吕梁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可采用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1 .自行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开展规划纲要总体评估和专项规划评估,在组织协调各部门自行评估的同时,还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或能力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在两者评估意见结合的基础上形成初步评估报告。
2 .专家咨询论证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可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和公众的问卷调查。中期评估报告可邀请市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三)“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进度安排。
“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1 .前期准备阶段( 2013 年 5 月前)。市发展改革委起草“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查印发,部署相关部门开展评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2 .学习调研阶段( 2013 年 6 月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赴国内先进城市学习调研“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和评估方法等。
3 .起草专题报告阶段( 2013 年 7 月前)。市发展改革委各专题研究报告牵头科室和相关部门形成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经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后,提交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4 .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起草阶段( 2013 年 8 月前)。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根据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提交的专项评估报告、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形成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5 .报送审议阶段( 2013 年 10 月前)。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和调整方案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并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协调配合。市直有关部门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地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