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3-010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转发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吕梁办事处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3]80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10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吕梁办事处

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吕梁办事处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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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吕梁办事处

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意见

我市是全省重要的谷子、玉米、豆类、薯类为主的全有小杂粮重要生产基地,种殖生产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了很大损失。发展农业保险,是促进农业稳步发展的保障。为促进农业保险服务吕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建立农业保险体系

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对于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保险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农业保险的运作协调机制。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加强对农业保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建立由涉农部门、涉农保险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解决农业保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划分财政、农业、林业、畜牧防疫、媒体以及保险部门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关系。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农业保险制度,把农业保险引向农业生产、农村经营以及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做到既能统筹协调,又能各司其责。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有效沟通和共同努力,促进农业保险充分发挥支农惠农强农重要作用。各级保险公司要积极响应吕梁市“ 8 + 2 农业产业化振兴三年计划,全面落实“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际行动,是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部署。“ 8 ”就是要大力发展核桃、红枣、杂粮、畜牧、蔬菜、马铃薯、林下中药材、食用菌八大产业, " 2 就是要突出抓好市场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两个关键环节。增强农民防范风险意识,逐步扩大保险品种,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农业保险发展规律

深入调查研究是准确开拓市场、合理规划发展的重要前提。各保险公司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区域分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和基层公司进行调研,把握农业保险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继续办好现有险种、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建议在养殖业保险方面,推进生猪、家禽、牛、羊等政策性保险试点;在种植业保险方面,根据我市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以设施蔬菜大棚、苹果、农作物种子等各县(市、区)产业化程度高、农业保险需求迫切、对当地经济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农产品为突破口,结合“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基地县建设,每个县(市、区)每年选取 1 2 个品种进行试点,逐步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产品支持保护体系。

各级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自身开展农业保险的模式和方法。真正了解广大农村居民的保险需求、实际购买力和缴费习惯,认真进行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并积极向总公司汇报,努力争取在产品开发、销售方式、费用倾斜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为本地区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赢得政策支持。

三、当好保险参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农业保险发展需要当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保险列入议事日程,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各保险公司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和协调,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保险工作情况,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发扬“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合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发挥风险损失补偿和防灾防损的功能,为当地政府出主意,当参谋,积极参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切实贯彻“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保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当地政府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县域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风险保障需求,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在力所能及得范围内积极参与地方公益事业,为当地政府分忧解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部门支持。

四、加大产品创新,不断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

农业保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保险公司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创新经营”的总体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力度,不断拓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作用。

鼓励创新,探索完善与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相配套的制度体制。充分依托农村邮政所、信用社、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业专业协会等现有场所资源,将农业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第一线。研究畅通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明确经营费用列支渠道以及农险服务人员身份等问题,为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要继续推进农业保险试点。积极为我市谷子、豆类等主要农作物覆盖面广、保险费率低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在核桃、红枣、马铃薯等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效益品种上开展种、养殖业保险试点。紧密结合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生产结果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不断健全农业保险产品服务体系,为我市农业风险提供全面保障。

五、拓宽销售渠道,建设农业保险营销网络

加强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建设。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积极拓宽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在经济发达、保源充足、潜力较大的乡(镇)先行搞好试点,然后辐射周边乡(镇)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要针对农业保险业务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六、提升服务品质,健全客户服务体系

农业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涉农、惠农业务,开办初期应由有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资质的、实力雄厚、机构网络健全、理赔服务功能强大的保险公司承办。承办保险公司要坚持规范经营,严格做到“五公开、三到户”,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和理赔到户。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开展农村串户,上门服务,全程为农民办理投保手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能力。逐步建立一套符合农村市场特点、行之有效的客户服务制度,使客户从内心感到保险能够扎根于农村,能为农民提供长远服务。在保证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从方便客户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客户回访制度,做好保险咨询等服务工作,简化承保、理赔程序。实行省级集中理赔的保险机构,要确保理赔服务快捷方便。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力度,保证业务经营和数据的真实性。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切实提高诚信理念,坚决杜绝误导、欺诈客户问题的发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农业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业保险的影响力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传播手段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全面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提高各级政府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保险、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宣传册、农村有限广播、送戏(书)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各保险公司要与乡镇政府紧密协作,挨家挨户的进行宣传动员,向农民介绍保险法规、保险品种、保险责任、理赔程序等保险常识,争取让农民认识农业保险、了解农业保险,走进农业保险。

八、维护农民权益,真正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

在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各级保险公司要以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一要进一步完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二要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农业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性,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再保险安排,切实规范巨灾风险,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再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以致损害农民权益行为的发生。三要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确保承保理赔资料的完整性。严禁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费用;严禁侵占、挪用农业保险理赔款等。各级保险公司要加大维护农民保险维权工作力度,全心全意为农业服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吕梁办事处将建立健全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解决农民群众投诉难、理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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