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3-01049 主题分类: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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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抓好当前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3〕131号 发布日期: 2013年12月30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抓好当前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和价格调控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市场价格运行基本平稳,但近期物价上涨趋势明显抬头,特别是10月份, CPI 同比上涨4.1%,涨幅高居全省第三,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8.5%,蔬菜类价格同比上涨33%,给人民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元旦春节“两节”将至,蔬菜副食品价格上涨的压力很大。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意义

物价问题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涉及百姓幸福指数,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对市场价格的敏感度和社会反响更为强烈。稳定物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一定要牢固确立“稳物价就是稳民心,稳物价就是促和谐,稳物价就是顾大局”的理念,切实把稳定当前物价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研究和落实稳价安民的具体措施,确保“两节”市场消费旺盛期价格基本平稳,社会基本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职,积极做好稳价安民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突出抓好蔬菜生产、采购、储藏,有效提高市场供给能力

各县(市、区)要继续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近期要突出抓好消灭实施蔬菜“空棚”工作,坚决杜绝空棚闲置现象。要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不留一个“空棚”。要重点抓好生长快、见效快、上市快的反季节蔬菜种植。要立足长远,在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生产投入、提高农产品供应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扩大设施蔬菜生产面积,创建蔬菜标准园区,以日光温室和大棚为重点,带动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 35万亩以上,设施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要尽快建设育苗基地,没有育苗基地(中心)的县(市),要积极投入,制定扶持政策,规划新建5000㎡以上的育苗基地。要培育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确保当地所需种苗的及时供应。要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和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地大路菜在平抑市场菜价方面的作用,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增加有效储藏,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扶持大型储备设施建设。要大力培育经纪人队伍,加强与大型蔬菜供应基地的联系,直接与蔬菜主产区建立联系,保证对我市的供应量。

三、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

继续实行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不断提高通行效率;要积极组织协调,促进产销对接、“农超对接”、菜农直销,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要适当减免农贸市场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降低经营摊销;要放宽菜农进城、进市场的限制,为菜农销售提供便利。

四、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网络系统,充分发挥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作用;密切跟踪本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的价格监测上报工作,在节日期一间严格实行一日一报制度;要全面掌握市场供求、货源储备、价格变动、舆情民意等情况的监测分析,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提出处置意见。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制度,提高应对能力;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保障供给应急工作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对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能够快速反应,依法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五、充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稳定物价

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保障价格调节基金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增强我市调节市场价格的实力。价格调节基金除重点扶持生猪、肉羊、蛋鸡、设施蔬菜养殖种植外,要注重向储藏和消费环节倾斜。各县(市、区)至少要扶持一个大型冷藏库或冷藏窖,用于大路菜的集中收购和储藏;要建设一批政府有一定调控权的大型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及零售市场,保证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作用,市、县两级要确定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已经或者将要接受省、市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的企业,作为我市价格调节基地,按照所签协议书的要求让其承担市场价格调节的义务。要建立肉、蛋基本保有量体系,根据本地居民人口、消费习惯,确定本地肉、蛋的基本保有量,以确保基本需求,防止价格大起大落,有效调节市场价格。

六、进一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

平价商店建设,国家发改委有明确要求,省物价局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和考核办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平价商店建设推进力度,在明年前半年,吕梁市区至少发展30-50个平价商店(由离石区负责),其他县(市)要根据县域人口情况,发展20-30个,今年春节前至少完成一半以上;有条件的县(市)要借助大型超市、“万村千乡”工程来发展销售网络。要积极推进平价商店产销对接、储销对接工作,探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平价商店的新途径,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销成本,从而降低市场价格。要充分发挥平价商店在关键节点平抑市场物价的作用,两节期间每个平价商店至少要推出5种以上1 元(以下)菜;春节前半个月至元宵节,平价商店要对猪肉、鸡蛋实行限价限量供应,每市斤至少比市场价格低0.5-1.5元,以调节市场价格。

七、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工作

要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152号)精神,适时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要高度重视民生工作,积极开展民生问题调查研究工作,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安排保障。

八、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每天深入农贸市场、农副产品集散地、集市、超市等场所,及时掌握市场情况;要抓好明码标价、明实标价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物价大检查,对发现市场上发生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对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予以曝光。

九、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各新闻媒体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等单位,积极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等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及时澄清社会不实传言,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每周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微博等渠道及时向社会通报粮油、蔬菜、肉类主产地和大型交易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引导商品合理流动。要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对待价格变动,营造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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