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4-006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三川河河流2014年度水环境质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4〕2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19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三川河河流2014年度水环境质量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林县、中阳县、方山县、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中心:

《三川河河流2014年度水环境质量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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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河河流2014年度水环境质量

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三川河河流水质,市政府决定启动三川河河流2014年度水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441520141231

二、范围及责任主体

范围:东川河、南川河、北川河干流、三川河主河道沿线河道和排放污水的生产、生活设施及周边环境。

责任主体:三川河流经的方山县、中阳县、柳林县、离石区政府,市城管中心、市住建局。

三、目标任务

目标:各相关县(区)辖区内河流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年均浓度在 2013年基础上下降10 % ,其余指标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

主要任务:

(一)中阳县。

1、建成投运县城东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扩建县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使该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5000吨;

3、南川河沿岸以重点村镇为主,完成若干个粪便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工程并统一进行处置。

(二)柳林县。

1、完善县城城南管涵收集工程,保证城南生活污水正常收集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同时将锄沟、陈家湾两沟的生活污水收集至城南污水管涵;

2、清理辖区内河道垃圾及岸带堆积杂物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向河道倾道垃圾杂物;

3、完成辖区内河流沿线46个村居民粪便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工程。

(三)方山县。

1、完成辖区内河流沿线村镇居民粪便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工程并统一进行处置;

2、完成县城建成区瓦窑河两岸、北川河南西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建设工程。

(四)吕梁市区。

1、完成离石大土河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完成吕梁市区城南生活污水及枣林苑住宅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3、完成吕梁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

4、完成离石神州煤业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5、完成吕梁市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6、完成吕梁市定点屠宰场生产废水处理建设工程;

7、完成辖区内河流沿线村镇居民粪便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工程并统一进行处置;

8、吕梁学院新区按照环评要求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承担整治任务的相关县(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城管中心一定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牵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工程任务量制定工程推进计划,分解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部门、到人;主要领导要专项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治理工程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主体。

吕梁市环保局对三川河整治实施统一督促指导,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是整治任务的责任主体,相关县(区)长及市直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程负主要责任。主要整治任务共16项,其中:中阳3项、柳林3项、方山2项;吕梁市区整治任务中,市住建局负责吕梁市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漏液处理工程,市城管中心负责吕梁市区城南生活污水及枣林苑住宅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和吕梁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离石区政府负责吕梁市区主要任务的其余5项工程。市政府将对主要整治任务下达专项任务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落实。专项任务书下达后,相关县(区)和市直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承诺,对工程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考核问责。

市政府将组织政府督查室、监察、环保等有关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一月一汇总、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对工程项目进度缓慢、连续两次不达进度要求的县(区)或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要进行约谈;年底完不成任务的,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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