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4-00617 | 主题分类: | 公路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4〕24号 | 发布日期: | 2014年06月25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2日
吕梁市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以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为抓手,结合开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二、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创建活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郝月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吴建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晓频 市文明办主任
刘泽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闫建科 市财政局局长
刘凤平 市林业局局长
林 青 市国土局局长
高 鹏 团市委书记
张建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战备办主任
任石平 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张小平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杨志峰 市交通运输局总会计师
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峰兼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明确年度目标、分解落实责任,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督促落实创建活动工作职责和措施,监督检查管理创建活动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经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三、创建市级文明路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范围和时间:全市所有农村公路,活动时间为2014—2018年,到2018年底县道、乡道、村道各达到1000公里。即每年分别创建县道、乡道和村道计划创建总里程的20 % ,五年全部创建完毕。
(二)总目标:在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创建活动上下大力气,做好路基、路面、桥涵、安保等养护工作,在美化、靓化、功能化上大做文章,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宜林地段绿化全覆盖,完成好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创建任务。通过管养年活动,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达到一年出成果,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达标。
(三)创建要求:在做好日常养护、保持路面完好的基础上,着重做到以下几方面:
1、路基路面:县道和乡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路面平顺整洁,无坑槽沉陷;路肩平整密实,边坡稳定平顺;边沟顺直,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
2、安全设施:优先采取消除安全隐患的工程类安保措施,重点要在主要交叉路口、穿越村镇学校等不安全路段设置必要的减速带、警示限速等标志,增设绿色铁丝隔离网或砖拼隔离墙,努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其次选择完善标志类安保设施,力求标志齐全、合理、醒目。标志制作除按照部颁标准外,提倡结合农村公路实际,因路制宜、合理利用路基墙体、路堑山体、路边孤石、路侧房体等示同材质,降低成本,满足警示功能。
3、绿化:宜林路段全部绿化,不影响行车视线,不留空白;地形允许处可多排种植,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公路两侧全部绿化;行道树修剪整齐、挂线刷白;树坑整形规则;有条件的平交道口打造绿化片区,利用不同色泽、不同高度凸显字幕造型。
4、美化:路肩一条线、边坡一个面。清除道路两侧目击范围内非养护用堆积物,取缔马路市场,严禁占道经营;路肩种花草,轮廓要分明;路肩杂草剪割整齐美观,留茬5—10cm ,防止雨水冲刷;严禁喷洒杀草剂;土路肩逐年改造成硅路肩;边坡坡面密实、平整、整洁,种植紫絮槐、柠条等植物;有条件地方用水泥砖砌成网格状加固坡面,内种花草,镶出各种图案;对边沟外侧土丘、土堆、土包等影响美观的区域进行修整。公路途经村庄对村容村貌进行全面整治,没有绿化空间的地方采取垂直绿化的办法见缝插绿,立体挂绿,消除绿化空白点。
5、功能延伸化(多功能化):鼓励农村公路利用自然地形打造放松休闲娱乐区,镶嵌鹅卵石散步小径,设置休憩椅凳,规划停车地段;打造反映当地人文典故、风土人情的宣传墙、石雕等。
6、责任公示:县道和乡道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鼓励村道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责任公示牌上公布管理养护主管单位、养护单位名称或养护承包人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主导、政策引导、社会参与的模式,多元筹集资金,积极鼓励引导乡镇财政、村“一事一议”及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创建活动。按照“明确职责、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创建活动资金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罚体系。市级财政对本次创建活动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创建的重点路段和标准高完成快的县(市、区)予以适当补助。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各县(市、区)要成立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领导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对所辖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2018年五年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认真开展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在深入推动活动开展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与交通运输部门正在实施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有机结合,确定2014—2018年五年每年计划创建的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名称和里程,上报市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期间,市政府每年都将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定期对创建活动进行督查,并组织验收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兑现市级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评比阶段:自2014年每年起,市政府将组成验收组对当年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达不到创建标准的不予验收。2018年创建任务完成后召开会议系统总结五年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活动的经验做法,评估活动实施成效,宣传、推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创建市级文明路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实施,稳步推进,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附件:2014—2018年吕梁市创建农村公路市级文明路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