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4-0062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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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吕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4〕3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06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30日

吕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迫切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的重大工程。根据全国、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 -2020年)》、《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行动计划》 ,制定我市2014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坚持与巩固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办好“六件实事”相结合,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与实施“百企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相结合,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遵循规划先行、完善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四位一体、统筹兼顾,分步实施、长期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区治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确保今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力、协调有力、示范有力,为实现2020年全市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走平坦路、更多农户用上清洁能源,农村环境整洁,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开好头,起好步。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2014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年度任务主要是实施“四大工程”,完成9项任务24个项目。其中完善提质工程2项任务10个项目;农民安居工程3项任务6个项目;环境整治工程3项任务3个项目;宜居示范工程1项任务5个项目。

(一)完善提质工程(2项任务,10个项目)。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项)

(1)加快县乡公路改造,实施连片贫困地区公路连通项目,两年时间完成128公里的县乡公路建设和客运站建设任务。其中今年完成132. 92公里,并完成临县汽车站开工准备工作,2015年完成主体工程。(市交通运输局)

(2)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提高自来水普及率。优先解决山老区、采煤采矿区农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235个自然村、3.4万户、11.5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利局)

(3)完成吕梁山区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40万亩。(市水利局)

(4)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巩固完善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市物价局)

(5)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和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63万亩以上。(市林业局)

2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5项)

(6)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改扩建农村幼儿园45所。(市教体局)

(7)深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市卫生局)

(8)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 , 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实施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提质工程,力争完成3万户任务。(市文广新局)

(9)整合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市人社局)

(10)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3个。(市民政局)

(二)农民安居工程(3项任务,6个项目)

1、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2项)

(11)对采矿破坏村庄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评估鉴定,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推进和产业布局调整,统筹制定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12)启动孝义市柱濮镇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工作。今明两年重点对极度损害严重的11个村实施治理搬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2、加强地质灾害治理(1项)

(13)搞好7个试点,启动540户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试点工作。(市国土局)

3、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3项)

(14)继续实施农村住房危房改造工作。对2.1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

(15)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扶贫办完成1.0347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发展改革委完成17个自然村巧48户5545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

(16)启动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工程。在森林防火重点县、农林交错区的山庄窝铺实施 264 人易地搬迁。(市林业局)

(三)环境整治工程(3项任务,3个项目)

1、实施乡村污水治理(1项)

(17)污水治理要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工建设26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市环保局)

2、实施乡村垃圾治理(1项)

(18)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市住建局)

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1项)

(19)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村)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完成5个规模养殖场(小区、专业村)畜禽粪污处理,建设11个村级处理点。(市畜牧局)

(四)宜居示范工程(1项任务,5个项目)

(20)制定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和专项实施意见。(市农委)

(21)启动实施2个省级、13个市级、13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重点打造工矿一体示范村、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示范村、绿色生态示范村、休闲旅游示范村。(市农委、市文物旅游局)

(22)提倡因地制宜实行多种洗浴方式,大力提高农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牵头单位:市农委)

(23)加快推进农村改厨改厕和沼气池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2个。(市农委)

(24)发展无害化厕所5000座。(市爱卫办)

三、政策制定及责任分解

1、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涉农资金使用。鼓励在县一级把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2、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土地使用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农民安居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易地安置的移民新村和沉陷区治理项目用地,凡搬迁村庄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市国土局)

3、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和财政奖补机制。鼓励农民食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整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财政局)

4、完善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政策。制定全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管理办法。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投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

5、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确定贷款项目和贷款规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农发行)

6、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住房、基础设施的信贷业务。(市金融办)

7、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促治”政策。今年市级统筹2000万元资金对美丽宜居示范村实行以奖促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成立实体化工作机构。主要进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要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支工作队伍、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有年度任务书、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进度表,工作责任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个人。

2、坚持规划先行。各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编制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2014年行动计划。同时要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确保“四大工程”最终落实到项目上,布局到具体建设内容中,植根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中。

3、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县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战场,县委、县政府要强化主体领导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重大项目和年度任务。要以县为主,分门别类,用足用活农村相关政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捆绑项目使用。要不断建立完善公共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机制、多元化投资体制、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目标责任考核。

4、实行重.汽工程项目化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大工程要实行项目化管理,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县(市、区),确保目标、任务、进度、责任人“四落实”。目前开展的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项工作和工程项目,按照领导不变、分工不变、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的原则继续推进。

5、建立调度会议制度。调度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每月要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工作进度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要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6、强化考核奖惩。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7、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进度安排

1、7月下旬召开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今年工作。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2、7月底前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3、8月中旬,完成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村庄治理、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清洁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专项规划。

4、8月底制定完成《吕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 -2020年)》,并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全市予以实施。

5、7月-8月,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赴外地参观考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6、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分赴各县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全市实施进展情况。

7、12月份对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打分排队,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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