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5-0038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4〕76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01月27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吕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吕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发〔2014〕10号)和省编办《关于吕梁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晋编办字〔2014〕167号),组建吕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厅。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委、市政府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
(二)按照规划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维修工作。
(三)负责对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住宅的开发建设及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日常公务用车及大型会议的车辆服务。
(五)负责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的饮食服务工作。
(六)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及住宅区的卫生清洁、水暖电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医疗和机关文印、汽车修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机关大院的治安、消防、保卫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院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和群众上访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设 9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科级领导职数 1 正 1 副)。
负责协调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会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通讯、来客接待等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办公用品的购置及市领导宿舍家具、电器设备配备;负责机关各类办公用品及本局所需物资物品的购置、保管、发放;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
(二)人事科(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考核和技能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财务科(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市级领导以及机关的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办公用房大中修及专项维修、公共机构节能等经费的管理并且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各项财务收支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四)办公用房管理科(科级领导职数 1 正 1 副)。
负责1#、2#办公楼的日常维护、卫生保洁、绿化装点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大院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区房屋及其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组织实施单项在 10 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维修改造和装修工程项目;负责大院低压配电室的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组织实施配电室装修改造工程;负责办公区节假日的鲜花摆放和装点工作;负责办公区水、电及卫生费的包干管理。
(五)办公用房开发科(科级领导职数 1 正 1 副)。
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办公区单项工程预算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维修和装修工程项目;负责1#办公楼中央空调机房的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组织实施机房改造和设备的大、中、小维修工程。负责办公区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负责机关大院南门和北门的装修改造工程;负责办公区节假日的装饰美化工程。
(六)住房物业管理和开发科(科级领导职数 1 正 1 副)。
负责所属住宅小区房屋公共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组织实施房屋的大、中、小型维修改造工程;负责住宅区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改造;负责住宅区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倒工作;负责住宅区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工作,并 接受保卫科及派出所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制定住宅区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宅区水、电及卫生费的包干管理。负责住宅区公共停车位(场)、存车棚和文体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修改造。
(七)综合服务科(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负责机关干部职工餐厅的经营管理;负责机关干部职工餐厅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以外的餐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组织实施餐厅内部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工程;负责机关所属门店、经营性车库的招租、拍卖及其日常管理工作,取得收益专户储存,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负责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及室内各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组织实施电视电话会议室内部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工程;负责市级领导住宅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领导住宅内部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改造工程。
(八)公用住房调配管理科(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负责龙凤小区的物业管理,具体承担小区建筑物的日常维修、水暖电供给管理及费用收缴,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安、保洁、绿化等工作。
(九)保卫科(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负责机关大院治安、消防、保卫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大院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机关大院群众上访秩序的维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 64 名,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 3 名,科级领导职数 10 正(含专职工会副主席科级职数 1 名) 4 副。
四、其他事项
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车队、市直机关干部职工住宅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市直机关文印服务中心、市直汽车修理服务中心、市直幼儿园、医疗室调整为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