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5-0041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印发吕梁市区老旧出租汽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5〕29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13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区老旧出租汽车淘汰更新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区老旧出租汽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619

  

吕梁市区老旧出租汽车淘汰更新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六部委《2014 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478 号)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  201457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吕梁市区老旧出租汽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服务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的需要出发,淘汰营运年限长、安全隐患大和污染严重的出租汽车,更换新能源环保出租汽车,降低驾驶员劳动强度和运营成本,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稳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宏观调控原则: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实现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报废一辆更替一辆, ' 增减平衡的原则。

2.引导规模经营原则: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吸收车主入股、开展合作经营、收购车辆、代管等方式,实行公司化经营,不断优化行业结构。

3.促进科技进步原则:使用新能源车辆,推进出租汽车向节能型、环保型、效益型发展。安装卫星定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召服务系统,强化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监管,提升行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4.实行强制与自愿更新相结合原则:结合出租汽车更新工作进展情况,允许车辆实际所有人根据车辆状况自愿申请更新,适度加快更新步伐,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提升行业和城市形象。

三、淘汰更新范围

2007 12 31 日之前注册登记的 312 辆老旧出租车实行强制报废更新,在规定期限内,凡自动放弃报废更新资格或拒绝报废更新的,该更新指标政府无偿收回;其余 138 辆出租车,可根据车辆状况申请提前更新或到期后正常更新。

四、关于经营权

为了保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对本批更新的出租汽车以政府审批无偿使用方式延续新一轮无偿使用经营权,经营模式仍顺延原经营模式,经营期限为8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

五、车辆要求

更新出租汽车应当为全新三厢新能源车型,,车身金属漆,排量1 . 61 . 4T)以上。

本轮出租车更新车型选择在民意调查、举办车型推介会、征求区政府和市交警支队意见、考察了解太原币在用出租车车型分布和档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品位、形象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定本轮更新候选车型为东风雪铁龙爱丽舍、一汽大众新捷达、比亚迪 F3 。原则上车型档次不低于现有车型标准。鼓励使用比亚迪 E6 等纯电动车型。

为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城市形象,本轮出租车更新以公司为单位,可选择 1-2 种车型,建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个体车主投票确定更新车型。

更新出租汽车必须做到车身颜色、顶灯(带有 LED 显示屏)、卫星定位管理系统(车载终端设备通过交通运输部符合性审查,具备图片抓拍和营运数据上传功能)、计价器、运价标贴、车内外装饰、公共交通“一卡通”车载终端设备“七统一”。

六、更新流程  

1.车型确定。出租汽车公司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个体车主投票确定更新车型。并将最终确定车型和购置数量上报市城市客运办。  

2.车辆购置。出租汽车公司可采取自行选购(个体车主参与)或通过政府采购统一购置车辆。  

3.车辆“七统一”。由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组织按“七统一”要求安装相关服务设施设备及。  

4.车辆上户。持市城市客运办出具的    出租汽车更新上户通知    和车辆报废手续,由出租汽车公司统一到市交警支队办理车车两入户手续。

5.核发运营证。市城市客运办按照“七统一”要求对车辆和服务设施进行验收,收回报废车辆的营运手续,对验收合格并已办理《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核发车辆运营证。  

6.从业资格注册,办理服务监督卡。按照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组织所属车辆驾驶员到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进行从业资格注册并办理服务监督卡后投入运营。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市民、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同时出租汽车也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吕梁市区老旧出租汽车淘汰更新工作领导组。

    长:吴建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刘泽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权中  市质监局局长

韩毅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员:孙林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玉梅  市财政局金融监事会主席

刘泉平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喜平  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军  市公妥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白建荣  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天益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孙林富兼任,副主任由白建荣、刘鸿志担任。  

2.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对出租汽车更新的意义、程序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3.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以及出租汽车公司要高度重视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恪尽职守,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切实做好工作衔接、服务保障、政策解释等工作。对干扰破坏出租汽车更新工作、危害社会稳定、扰乱城市运输生产秩序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或出租汽车公司,依法严厉查处,直至收回其经营权,是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对出租车更新工作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