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5-00418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5〕33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07月22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8日
吕梁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4〕85号)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与吕梁市政府签订的《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广播电视覆盖特点,特制订我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以下称“户户通”)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播电视村村通到户户通,是大力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工作中的新转折和新要求,全面推进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广播电视,进一步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保障农民看电视、听广播权益,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自愿”原则,解决已完成“村村通”地区“入村未入户”的问题,实现“村村通”向户户通、优质通、长期通的声飞跃。
二、建设任务
根据《山西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目标责任书》,省政府下达给我市“户户通”建设任务 65240户。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分解任务如下:临县8000户、兴县8942户、岚县5000户、方山1500户、离石6695户、中阳9000 户、柳林7600户、交口1000户、石楼4622户、汾阳3000户、孝义 1099 户、交城 7000 户、文水 1782 户。
建设方式采用直播卫星户户通单模机覆盖。
三、资金筹措
全市完成65240户,需直播卫星户户通单模机65240套,每套设备采购单价273元,设备总投资1781. 052万元。
每套设备中央财政补助100元/户,省财政配套100元/户,市财政配套20元/户,各县(市、区)财政和用户共筹集53元/户。中央补助和省、市配套资金已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财政和用户筹集53元/户,其中13元/户由各县(市、区)汇款到市文化局,用于支付设备购置款,其余40元/户留各县(市、区)用于安装调试设备。同时各县(市、区)要适当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设备存放管理、加贴管理标志、批量许可证印制等与工程建设相关支出。
四、实施主体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工程建设的具体责任部门,要建立户户通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详细掌握用户信息。
各县(市、区)要对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需要发展“户户通”用户的信息,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的信息,汇总统计出各乡、村任务数。
兴县、岚县、方山,要将村村通工程建设中发放的部分未加密型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更换全部机顶盒,纳入这次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
(二)签订责任书。
市政府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已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与市文化局、市财政局也要签订责任书。
(三)制订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四)设备招标及供货。
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由市文化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支付设备购置款。中标企业先进行入网测试和场测,后续再分阶段供货。
(五)开展技术培训。
市文化局协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中标企业,对各县(市、区)的安装、录入、维护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提供培训教材。
(六)组织设备安装调试。
2015年6月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10月基本完成安装任务。
(七)开展督促检查,把握工程进度。
市文化局成立督查组,局领导要分片包县、分组带队、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各县(市、区)要组织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组织熟悉广播电视技术的精兵强将组成安装调试队伍,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2015年6月,市县签订责任书、落实县级(财政和用户)配套资金、签署采购合同。
2015年6月中旬,设备到位,开始安装调试,力争用四个月时间设备全部到用户,基本完成安装调试。
2015年8月底,安装调试接近尾声,80%用户数据要录入完成。
2015年9月,工程全部完成,深入农户家中复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组织工程验收。
各县(市、区)工程竣工后,向市文化局、市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015年10月,由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工程验收。验收结束后,分别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报送竣工报告,迎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设备保管关。建立设备仓储保管和出入库台帐登记和监督制度。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监督,各县(市、区)要建立设备领取登记台帐和存放保管工作,定期对设备的发放安装情况进行巡查。
(二)严把发放公示关。实行受益用户公示制度。各县(市、区)要对申请安装直播卫星户户通接收设备的农户进行审核,确定发放对象,将受益用户名单在其所在村进行张榜公示。
(三)严把用户管理关。各县(市、区)要及时为核实确定的用户批量代办颁发“购买证明”和“用户许可证”,并在天线反射面喷印或加贴管理标志。
(四)严把信息录入关。完整准确登记和录入上传设备和用户信息。在机顶盒发放安装给用户时,安装人员要认真登记用户保修单上的信息,并经用户签字确认。
(五)严把工程验收关。工程竣工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市文化局将按照标准和技术要求,严密组织工程验收,并对用户进行回访和满意度测评。
七、工作措施
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不拖全市全省的后腿。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配套资金。为加强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按照省政府目标责任要求,市政府成立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领导组:
组 长:成锡锋 吕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闫玉平 吕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晋军 吕梁市文化局局长
耿万林 吕梁市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吕梁市文化局传媒机构管理科。其成员如下:
主 任:孙晋军(兼)
副主任:郝春明 吕梁市文化局传媒机构管理科科长
成 员:薛月平 吕梁市财政局文教科科长
郭小凤 吕梁市文化局财务科科长
李兴华 吕梁市文化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赵建国 吕梁市文化局传媒机构管理科干事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高度重视支持“户户通”工作。文化广电部门要尽快制定推进“户户通”工作的思路、规划和措施,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确保“户户通”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责任制,强化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各级文化广电部门要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精心组织施工,建立工程建设进度半月报制度,各县(市、区)每月 1日、15日前要将半月报表报送市文化局传媒机构管理科。
(三)加强维护服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建管并重、建养并重,建立健全以市县为中心、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户户通”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体系和长效机制。中标企业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的方式与基层文化广电部门共同建立健全服务网点,切实发挥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工程建设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维护。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典论引导作用。各县(市、区)文化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深入乡村农户家中,宣传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的意义、目标;宣传政府对购买“户户通”设备的补贴政策和用户需要自己承担的额度,避免群众产生误解,宣传“户户通”节目、定位功能等方面的特点,力求获得用户的认知、认可。